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商河县人民政府及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上查阅《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shanghe.gov.cn/gongkai/channel_63899f943759918282630519/?open=fdzdgknr)和《商河县人民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http://www.shanghe.gov.cn/gongkai/channel_63899f943759918282630519/?open=fdzdgknr)。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括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县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及分工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政府文件公布的地方性法规、由县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及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县政府工作报告等。
5.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县政府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
2.《商河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shanghe.gov.cn/gongkai/channel_63899f943759918282630511/)
赠阅范围:免费赠阅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市民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赠阅点地址:县市民服务中心: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咨询电话:0531-84870286;开放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3.商河县政府新闻发布会。
4.“商河发布”“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5.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档案馆(地址:商中路318号;联系电话:0531-84880146;开放时间:8:30—12:00,14:00—17:30)。
县图书馆(地址:文昌南街与田园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1-68781001;开放时间:8:30—12:00,14:00—17:3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7756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16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http://zwfw.sd.gov.cn/sdsfjis/front/login.do?uuid=L1FuHr3KLXb5&gotourl=aHR0cDovL3d3dy5qaW5hbi5nb3YuY24vamFjdC9mcm9udC9zZW5kYmFjay5kbz9zeXNpZD0zNjQ=)。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商河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打印(见附件1)。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 县政府办公楼102室 大数据科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77567
传 真:0531-84880296
电子信箱:shxzfbgsdzzwb@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其他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
邮政编码:2500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51707748
传 真:0531-51707748
电子邮箱:jnzfxxgk@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街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商河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77567
传真电话:0531-84880296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座3楼行政复议中心001、002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68967465,0531-68967466
邮政编码:250099
(2)行政诉讼机关: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街镇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商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商河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县政府三楼政策法规科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81993
邮政编码:251600
(2)行政诉讼机关: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110号)、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
附件1: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商河县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号
字号:
大 中 小济南市商河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查阅或下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电话:0531-84877567;邮箱:shxzfbgsdzzwb@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商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次一中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一三四六”工作思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加快再造一个“新商河”、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作出新贡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2022年在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1万余条信息。其中在“政策文件平台”发布68条信息,通过“政策解读”专题发布167条信息,发布政府常务会议25期,并对常务会议进行议题解读。发布政府公报4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0次,按时答复网站留言42条,开展征集调查6期,发布在线访谈1期。
二是聚焦为企优环境,加大经济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公开财政信息、“六稳六保”等政策,加大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相关政策,共发布助企纾困信息26条。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共发布市场监督监管结果信息59条,反不正当竞争信息8条。公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解读及执行落实信息11条。
三是聚焦为民办实事,强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企业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全县各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班车企业及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2055条。同时细化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义务教育、社会保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目录,公开信息2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结转上年1件,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城乡规划等方面信息。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25件,“部分公开”18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9件,“其他处理”5件,转接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2.4%、30.5%、0%、15.3%、8.5%、3.3%。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标注现行有效及过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将2016年至今的政策性文件集中上传至政府文件库,实现更加便捷的检索服务。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聚焦信息公开专栏优化页面信息展示。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提升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增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政策咨询、政策解读服务功能。对接“济南市融公开数字化平台”,现处于试运行状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组织2次专题培训,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切实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22年共下发12次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5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07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2 | ||
行政强制 | 30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13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8 | 0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首富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57 | 0 | 0 | 0 | 0 | 0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 年虽然商河县政务公开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显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镇街、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通过日常检测发现,仍有单位存在答复内容不够规范、未告知救济渠道、未加盖公章等问题。
二是各镇街、各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由于部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基层工作人员时常更换、人员流动性大,接替人员工作衔接不到位,存在业务不熟悉、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业务能力不高、工作没有连续性,影响了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有待提升。有的单位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存在错敏词、错别字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 我县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加强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培训,以集中培训、集中办公、电话沟通等方式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实时指导,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二是强化对工作薄弱的镇街和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大力开展新人业务培训,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指导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基层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规范发布相关信息。
下一步商河县将强化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升我县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加大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力度和频率,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我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印发《商河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本年度全市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商河县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工作落实中,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围绕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六保”“六稳”、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突出政民互动。常态化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推进村(居)务公开。根据要点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居延伸。集中公开各村(居)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及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信息,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接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265件,其中人大建议84件,政协提案18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举办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专场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推出了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卫生健康等为主题的专场“公共企事业单位开放日”活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活动中主动公开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运行情况及其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同时发放调查问卷,对群众获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意愿进行调查,使群众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了全新认识,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促进了政民互动沟通。
五是本单位报告有关数据统计说明事项。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第六项“其他处理”的5件为申请人信息不存在。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是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是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字号:
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19号,电话:0531-84877567;邮箱:shxzfbgsdzzwb@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商河县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商河县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万余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一是及时公开2021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共3件。二是建立“重大会议信息专题”,2021年共召开了1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2次会议。三是设置“政府文件发布平台”,2021年平台共发布政策文件16件、规范性文件1件。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一是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1年共发布239条信息。
二是建立“商河县行政执法公示专题”,公开商河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一是设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执行落实情况”栏目,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64条。
二是建立“商河县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专题。2021年商河县各级各部门共办理人大建议60件,政协提案25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加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商河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1年我县重大建设项目为24个。
3、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设立“政策解读”专题,丰富解读形式,全年共发布文字解读22次、图片解读24次、领导干部带头解读8次、媒体解读21次,音视频解读2次,动漫解读1次,专家解读2次,数字化解读3次、政策吹风会1次、简明问答6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件,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29件,部分公开13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4件,其他处理5件,转接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6%、21%、1.5%、22%、8%、1.5%。
2021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全县规范性文件,公开清理结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专题,其中微信公众号41个,抖音5个,微博4个。
二是推进政府公报有序发展。开设“县政府公报”专栏,每季度更新一次,统一刊登本级政府主动公开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2021年度共下发政务公开通报12期。
二是工作培训情况。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了两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5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93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17 | ||
行政强制 | 51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56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3 | 0 | 0 | 0 | 0 | 0 | 6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62 | 0 | 0 | 0 | 0 | 0 | 6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不够重视,有些单位仍然对公开存在顾虑,导致一些栏目维护不及时。
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有待提高。从目前我县政策解读情况来看,解读方式能与时俱进、丰富多样,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内容重复,有时候仅是压缩或摘抄政策文件。
(二)改进的措施
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对信息发布格式、公开内容等细化规范、统一标准,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多次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政务公开实质是让政府权力受到监督。 要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严格按照文件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内容要素进行解读,做到解读要素齐全,解读内容详实。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政务公开工作点多面广,专业性较强,需要每一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公开工作的职责、内容、流程,增强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认识。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需要不断加强有关政务公开的培训力度,形成培训机制,构建“纵向覆盖、横向融合”的政务公开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四是形成区域特色政务公开品牌。我县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我县积极建设村务公开平台,不断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形成推进村务公开的合力,使村务公开平台真正成为群众监督、参与村务治理的重要阵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县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我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县设置了“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共接办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共计311件,其中人大建议60件,政协提案251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是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第一,制定印发《商河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根据省、市要求,制定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第二,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期答复依申请公开件,多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多方位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第三,加大抽查整改力度。按照《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日常检查、暗访抽查,跟踪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及时自查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商河县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关于“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的要求和省、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工作的有关部署,商河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最后一公里”,积极打通基层政务公开的“神经末梢”。商河县将贾庄镇孟庄铺村作为新时代数字赋能观察点先试先行,利用LED屏,实现村务公开方式从“贴上墙”到“挂上屏”、公开内容从“扁平单一”到“立体全面”;为积极回应村民关切和扩大村民参与渠道,将殷巷镇逯家村作为“议政茶话会”(村务议政日)活动的试点,借助“阳光议事”,不断推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化,不断畅通基层政音民声通道,为实现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形成特点鲜明、成效突出的政务公开区域品牌。
五是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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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19号,电话:0531-84877567;邮箱:shxzfbgsdzzwb@jn.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县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的领导下,围绕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落实“五公开”制度、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有力探索并取得初步成效,圆满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编制工作,共编制县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目录26个,街镇级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目录16个。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及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取缔往年仅开设专栏的做法,创新性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题页面,按项目名称分类进行全流程公开,最大程度实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全年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有关信息100余条。
(2)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县级财政预决算、县直部门财政预决算、街镇财政预决算、收支管理、政府债务、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预算绩效管理、价格与收费等方面进行了深度细分,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公开财政类有关信息300余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设置,围绕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进行细化分类,全年公开有关信息560余条。
(4)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围绕扶贫脱困、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逐一开设专栏发布有关信息。其中,发布扶贫脱困信息157条、社会救助信息203条、社会福利信息139条、社会保险信息62条、就业创业信息56条、教育信息89条、医疗卫生信息359条、市场监管信息75条、环境保护信息1705条、“河长制”工作信息23条、灾害事故救援信息46条。
(6)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围绕水电气热、教育、医疗、环保、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基本概况、政策法规、办事信息等。重点做好教育、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分学校逐一公开招生管理、财政预决算、经费管理、教学科研等信息;分医院逐一公开医疗服务、医院环境、行风建设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66条。
2.围绕疫情防控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情况。以政府网站为主导,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为辅助,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全年发布疫情防控有关信息4000余条。
3.“五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
一是优化“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内容、承办单位及决策时间,首次规定全县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时间不能少于30日。
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积极创新解读方式,鼓励图片、视频等解读方式,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商政发、商政办发、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全年共发布文字解读9篇、图片解读5篇、领导干部带头解读4篇。
三是推进会议公开。常态化邀请利益相关方、市民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年召开1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媒体记者全程列席,2次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纪要依次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2)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一是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实现动态调整。分别按部门、事项类别进行分类,新设“权责清理与调整情况”专栏,集中展示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通过“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专栏向社会公布。2020年,县政府到期自动失效规范性文件1份,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5份。
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分“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等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分类公开,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执法行为,全年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70余条。
四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
(3)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一是常态化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常态化纳入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04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64条,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16条。
二是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进展”专栏按季度集中发布落实情况,全面公开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50余条。
三是优化“审计公开”专栏,新增“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执行效果评估”3个子栏目,加强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并及时公开,全年共发布审计整改报告及专项审计情况共3次,开展执行效果评估3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业水平。建立起依申请公开协办督办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环节工作,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按申请人要求(邮寄、电子邮件)答复2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公民申请26件,商业企业及其他组织申请0件;网上申请13件、信函申请13件;征地拆迁、占地补偿安置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占比最高;予以公开1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6件,重复申请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均为0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0年,我县根据县领导及部分县直部门领导职位变动和工作需要,对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一系列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三是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省、市政府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名称统一、格式统一,便民性得到了全方位提升。截至2020年底,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数量达到612个,专题专栏数量12个,栏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全方位覆盖政府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发动作用。
一是相继出台了《商河县政务新媒体值班制度》《商河县网络热点及舆情信息回应处置制度》等规定,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虚假信息、反动、暴力、色情和其他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
二是以官方微博“商河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爱商河”为主,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新媒体账号为辅,打造政务新媒体“微集群”,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目前,我县现存正常运行的新媒体账号71个,全部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3.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报规范性,政府公报全面实现数字化,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做到全部入库管理,并实现向社会有序开放。加强内容审核,重点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评估考核激励作用。县委、县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定性指标,分值40分。出台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商政办发〔2020〕2号),制发《商河县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各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职责分工。
2.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2020年,我县共面向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分别邀请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及第三方专家就《济南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极大地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深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1 | 增4 | 973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84 | 减587 | 22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72 | 减123 | 672 | |
行政强制 | 105 | 增54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77 | 25.98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1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总体比上一年度实效性更强、标准更高,公开的广度、深度都有了明显提升。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工作创新性有待提高,文字解读依然占据主流,缺乏更简洁、更让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随着人员更迭,各镇(街道)之间、各部门(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拉低了整体水平。
下一步,我县将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引入考核激励,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部门采用图文、动漫、视频等新型解读方式,必要时将多样化解读比例纳入全县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提高部门积极性。
二是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培训频次。一方面,计划前往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政务公开先进经验,了解先进做法。另一方面,计划以专题培训为主,提高培训频次,降低单次培训人数,保证培训效率,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1篇案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主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期刊,5篇信息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发表。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字号:
大 中 小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2019年,商河县在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1383”工作体系,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决策和执行公开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专栏,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内容、承办单位及决策时间;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开意见收集汇总、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
(2)推进会议公开。严格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年共召开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邀请代表列席,会议相关材料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3)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由县政府办公室在“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进展”专栏按季度集中发布落实情况,全面公开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6条。设立“审计公开”专栏,加强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并及时公开,全年共发布审计整改报告及专项审计情况各1次,开展执行效果评估12次。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要求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从“事前”、“事中”、“事后”角度出发,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全年共发布执法信息82条。
(5)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设立“建议提案”专栏,全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89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312条,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15条。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通过公开摘要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同时,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常态化纳入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围绕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解读回应。
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公开。积极创新解读方式,鼓励图片、视频等解读方式,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对商政发、商政办发、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全年发布解读材料17份。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及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公开工作。设立“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以项目为分类依据,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全年共公开有关信息59条。
(2)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
(3)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围绕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逐一开设专栏发布有关信息。其中,发布脱贫攻坚信息181条、社会救助信息153条、社会福利信息85条、社会保险信息39条、就业创业信息38条、教育信息49条、医疗卫生信息152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42条、市场监管信息46条、环境保护信息802条、灾害事故救援信息36条。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围绕价格与收费、县级财政预决算、县直部门财政预决算、收支管理、政府债务、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全年共发布财政信息564条。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设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专栏,围绕水电气热、教育、医疗、环保、公共交通等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基本概况、政策法规、办事信息等。重点做好教育、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分学校逐一公开招生管理、财政预决算、经费管理、教学科研等信息;分医院逐一公开医疗服务、医院环境、行风建设等信息。全年共发布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申请主体及内容审查工作,严把受理环节、严把办理环节、严把答复关,认真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申请人按期进行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其中,按申请人要求(邮寄、电子邮件)答复3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公民申请34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网上申请20件、信函申请15件;征地拆迁、占地补偿安置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占比最高;予以公开1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6件,重复申请1件,不予公开1件(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多次开展普法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显著。对相关配套措施进行修订完善,实现了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各级各部门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对本机关“三定”规定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发展。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县政务公开“主阵地”,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个一级栏目,500余个子栏目,覆盖政府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栏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三定”方案及政务公开考核方案提出调整需求,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予以调整。
2.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以官方微博“商河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务公开辅助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信息,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
3.推进政府公报有序发展。开设“县政府公报”专栏,半年发布一期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主动公开文件,建成政府公报网上数据库,做到历史公报入库管理,并实现向社会有序开放。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联系人机制。制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大数据、政务公开及网站维护联系人信息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各责任单位的联系人信息汇总成《商河县政务公开通讯录》,建立起政务公开联系人机制,做到点对点安排部署,提高工作效率。
2.明确考核任务分工。制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及《2019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采取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出结果的方式调动政务公开各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同时,不定期针对网站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直接约谈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面对面查摆问题,做好整改。
3.开展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对全县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019年3月,发布《2019年度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决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面向各镇街、县直各部门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一方面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强调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各部门单位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通过讲解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2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66 | 减75 | 46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67 | 增817 | 174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76 | 增196 | 799 | |
行政强制 | 99 | 增68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7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4 | 18.5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4 | 1 | 0 | 0 | 0 | 0 | 3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3 | 1 | 0 | 0 | 0 | 0 | 3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分析2019年工作情况,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较上一年度取得了较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涉及面更加广泛、分类更加细致,但与省、市政府要求及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体系有待完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高。为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我县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方案,但尚未形成稳定适用、标准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随着各责任单位人员的更迭,工作交接不力、专业水平不足现象时有发生,不利于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二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强化等。
2020年,我县将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计划编制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手册,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思路、任务分工、工作流程、网站维护操作指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等纳入手册,印发政务公开各责任单位。一方面,能够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另一方面,解决人员变更造成的工作交接不力、专业水平不足问题。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并进一步增加分值权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字号:
大 中 小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8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25号)的各项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25号)要求,出台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了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健全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政务公开考核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于每月初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规范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各单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业务培训。我县于2018年3月份发布《2018年度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计划全年共开展3次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使各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系统,提升业务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1+454”工作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着力做好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信息公开及宣传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信息公开,分期公布全县拆违拆临行动任务台账。
同时,一方面围绕治霾攻坚,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另一方面围绕脱贫攻坚,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进一步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按照分级公开原则,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通过信息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告公示。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决策信息公开情况。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县政府网站专门设立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下设“事项目录”、“意见征集”及“结果反馈”子栏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求各决策方案拟定部门务必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统一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
2.政策执行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栏目,下设“重大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重大民生政策事项”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等子栏目。全年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此类信息237条,对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全面提高督查情况公开力度。
3.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情况。我县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3个子栏目。全年公开此类信息28条,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进行了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通过公开摘要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同时,我县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纳入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围绕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信息公开情况。编制《商河县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三农动态、三农服务、工作进展、政策法规等全方位、多角度解读“三农”政策,多举措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信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使群众及时了解各项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2.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商河县完成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以及“四评级一评价”工作,对需公开信息全部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经认真摸排,全县不存在人员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围绕扫黑除恶系列专项行动、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推动烟花爆竹禁放法规实施等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我县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的总体部署、打击重点、具体措施和打击成效。
3.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财政信息”专栏,下设“县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信息”及“政府债务领域信息”等子栏目,通过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严格落实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并对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解读,同时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财政形势。
积极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制定了全县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对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
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坚持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专栏,按项目批准、实施分别设立相应子栏目。对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积极推动将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
2018年全年共公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306条。其中,项目批准信息中批准服务信息43条,批准结果信息111条;项目实施信息中招投标信息52条,征收土地信息58条,重大设计变更信息12条,施工有关信息19条,质量安全监督信息5条,竣工有关信息6条。
5.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公开主体。设立“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专栏,针对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除矿业权出让不属于我县业务范围之外,全部进行了及时公开,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6.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山东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专栏,同时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分别设立“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及“食品药品安全”等8类子栏目,运用技术手段实现了公开信息的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1)社会救助领域。一方面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低保管理办法》及《济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进行长期公开;另一方面进行走村入户宣传。由县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对全县12个镇(街道)的农村低保对象集中进行入户核查,广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我县城乡低保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通过政府网站长期公开城乡低保待遇信息;各街镇通过固定的政务公开栏、省民政厅统一订制的村(居)低保公示栏进行信息公示;村(居)务公开栏对辖区内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所在村居、救助金额、保障标准、监督电话进行长期公开。
(2)教育领域。2018年对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了公开,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
(3)医疗卫生领域。2018年共发布“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公开”及“医疗服务”信息33条,发布“疫情信息”8条,全年未发生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我县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起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全年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情况,经核查,我县目前暂未受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环境保护领域。针对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污染防治、环评信息、工作进展等栏目及时公布有效信息20余条。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通知公告栏目开设大气污染强化督查专栏,包含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的督办问题清单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其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在济南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围绕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9条,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1500余条。排污许可证信息由市局统一在平台公示,商河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等5条。
按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按季度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2018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12条,河流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源监测信息各4条。共公开水利信息13条,对雨季降水量的数据进行了及时准确的公开,为广大群众及时做好防汛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对河长制工作、清河行动治理情况、河长制工作目标、措施、成绩进行了及时公开。
(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018年共公开食品经营许可信息523条,药品经营许可信息68条;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110条;食品备案信息公开方面公开小作坊登记信息83条,小餐饮登记信息89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备案信息公开方面所涉药品品种注册、审批由省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审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及备案由市级以上食药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监督抽检方面公开2044批次监督抽检结果,其中抽检合格1988批次,不合格56批次。
(6)住房保障领域。及时公开并解读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和农村危改、改厕等政策措施,对相关进展情况(如棚户区安置房建设情况、公租房租赁和危改、改厕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定期公开。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公开和解读工作,对城镇体系重大规划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及时发布。
7.国资国企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公共监管信息”专栏,全年公开此类信息17条,其中“安全生产信息”栏目公开4起事故信息,并将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同步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建立起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放管服’改革”专栏,下设“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等子栏目,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了反馈意见箱,增加了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
2.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深入推进我县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结果公开公示力度,督促企业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我县自2018年10份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检查对象由省工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以下称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摇号抽取,涉及各类企业184户、个体工商户5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同时,以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随机选派、合理调配检查人员和企业名单。检查按照“一次抽、全面查、一次完成”的原则,实行“2+X”检查模式,其中“2”指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必查项目;“X”指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选择抽查事项清单中其他相关涉及事项。截止2018年12月底,全县184户企业、586户个体工商户、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全部按照抽查计划顺利完成,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
3.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情况。2018年,我县35个职能部门(含开发区)、12个镇街的317项行政许可事项、1816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理地址、咨询电话等要素均已录入山东省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并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方便办事群众咨询及网上办事。
4.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及审批服务便民化情况。按照各级“放管服”改革要求,由县政务办牵头,协调各街镇及县直部门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编制含目录清单要素、实施清单要素及法律救济在内的服务指南,对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办理形式(零跑腿、只跑一次、你不用跑我来跑)、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36项(公共服务33项)要素予以明确,服务指南审核本着申报条件明确、办事材料简化明晰、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时间压缩的要求进行,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服务指南审核涉及12个街镇、46个县直部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1956项(含子项55项)。其中,“零跑腿”事项48项(含子项2项),“只跑一次”事项1810项(含子项50项),“你不用跑我来跑”事项98项(含子项3项)。共确定“一次办好”事项2126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975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1151项),涉及43个县直部门(单位)、12个镇街的1880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五)围绕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1.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栏目,下设“政策文件解读”、“规范性文件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及“政民互动”子栏目,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公开发布本级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时配发相关政策解读,包含文件发布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或者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材料。主动适应新媒体特点,更多运用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2.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 专门成立了县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络和电话投诉、咨询、建议等,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2018年,共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等办件29000余件,涉及建设、交通、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在线访谈方面,网站直播访谈《直通百姓》,邀请商河多家行政单位的正职领导做客直播间,来解决市民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解决,形成了良好的市民监督政府工作的风气。民意征集方面,网站设计了网上信访、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模块,接受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建言内容经县政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择优上报政府领导,并转发相关部门,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
(六)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情况。严格落实省、市政府要求,已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实现对目录的动态调整更新。目录明确了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同时我县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政府会议公开情况。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年两度邀请人大、政协、企业及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
3.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制定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县59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8年12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3766条,各类信息发布情况如下: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针对数量逐年增加的依申请公开,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申请主体及内容审查工作,严把受理环节、严把办理环节、严把答复关,认真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申请人按期进行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8年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31件,按期依申请公开31件,其中,申请人均为公民,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县全部向申请人通过邮寄、现场查看等形式按期回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县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办事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抓出成效;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明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少数单位对应公开信息不愿公开或者未能及时公开。
下一步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提高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调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38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8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8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1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7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4 |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1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4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2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59 | ||||
(一)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47 |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2 |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2 |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59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47 |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1500 |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500 |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000 |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59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9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9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9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9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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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7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在研究审议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经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坚决不予出台,并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业务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并制定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县61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 专门成立了县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络和电话投诉、咨询、建议等,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2017年,共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等办件28000余件,涉及建设、交通、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在线访谈方面,网站直播访谈《直通百姓》,邀请商河多家行政单位的正职领导做客直播间,来解决市民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解决,形成了良好的市民监督政府工作的风气。民意征集方面,网站设计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情系商河、建言献策”模块,接受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建言内容经县政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择优上报政府领导,并转发相关部
门,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1.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我县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严格对照落实,要求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7年12月,我县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均按照要求向公众公开。
2.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情况。我县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下设“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3个子栏目。同时,我县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纳入商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7年12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194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72条,占1.5%;规划计划类信息394条,占3.3%;财政类信息348条,占2.9%;动态类信息4358条,占36.5%;业务类信息3504条,占29.3%;其他类信息3170条,占26.5%。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针对数量逐年增加的依申请公开,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申请主体及内容审查工作,严把受理环节、严把办理环节、严把答复关,认真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申请人按期进行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7年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按期依申请公开10件,全部向申请人通过邮寄、现场查看等形式按期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县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办事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抓出成效;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部分单位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顾虑,想公开但不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现象,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尤其对逐年增加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部分单位对如何受理、公开等内容还把握得不够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要提高对政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坚持为民办网,在规范信息基础上,着重完善便民服务信息,提高网站的实用度,提高政府为民办事效率。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05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9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61 |
(一)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49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2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1 |
(一)本级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49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
(一)本级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50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000 |
十一、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1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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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6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在研究审议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经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坚决不予出台,并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业务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并制定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县61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 专门成立了县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络和电话投诉、咨询、建议等,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2016年,共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等办件22000余件,涉及建设、交通、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在线访谈方面,网站直播访谈《直通百姓》,邀请商河多家行政单位的正职领导做客直播间,来解决市民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解决,形成了良好的市民监督政府工作的风气。民意征集方面,网站设计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情系商河、建言献策”模块,接受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建言内容经县政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择优上报政府领导,并转发相关部门,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我县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严格对照落实,要求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12月,我县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均按照要求向公众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6年12月,本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39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6条,占2.5%;规划计划类信息276条,占8.1 %;业务类信息2627条,占77.4%;其它类信息406条,占12.0%。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针对数量逐年增加的依申请公开,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做好申请主体及内容审查工作,严把受理环节、严把办理环节、严把答复关,认真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申请人按期进行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6年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按期依申请公开9件,全部向申请人通过邮寄、现场查看等形式按期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县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办事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抓出成效;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部分单位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顾虑,想公开但不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现象,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尤其对逐年增加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部分单位对如何受理、公开等内容还把握得不够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要提高对政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坚持为民办网,在规范信息基础上,着重完善便民服务信息,提高网站的实用度,提高政府为民办事效率。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市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62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0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7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20 |
(一)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16 |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3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1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李志勇 填报人:潘至飞 填报单位(签章):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77567 填报日期: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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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5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在研究审议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经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坚决不予出台。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
我县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年初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部门联合制订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细化分值,年底被考核单位要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县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日常监控、社会评议情况和被考核单位总结等,对被考核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电子政务办公室制定月通报制度,于每月月初对全县61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 专门成立了县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上投诉、咨询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2015年,共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等办件10718条,涉及建设、交通、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在线访谈方面,网站直播访谈《直通百姓》,邀请商河多家行政单位的正职领导做客直播间,来解决市民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解决,形成了良好的市民监督政府工作的风气。民意征集方面,网站设计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情系商河、建言献策”模块,接受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建言内容经政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择优上报政府领导,并转发相关部门,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我县将《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济政办发[2015]17号)于2015年9月转发至各相关部门,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严格对照落实,对任务细化分解,要求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11月,我县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均按照要求向公众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5年12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662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37条,占2.1%;规划计划类信息386条,占5.8%;业务类信息161条,占2.4%;其它类信息5943条,占89.7%。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积极拓展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15年11月,受理依申请公开35条,按期依申请公开32条,3条按规定不能公开或不存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回复给了申请人。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截至2015年12月,全县各级各部门收到依申请公开35条,其中县电子政务办受理3条,县直各单位受理32条,各乡镇(街道)受理0条。当面申请0条,网上提交35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形式申请0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截至2015年12月,我县各级各部门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5条,已答复35条。所有已答复件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公开”的33条, “同意部分公开”的0条;“不予公开”的2条, “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条。均按照规定,向申请人通过邮寄、现场查看等形式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5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4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县积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把推进所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办事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总体部署,统一检查落实;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抓出成效;要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办事公开成为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单已确认,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做好办事公开的上线和培训工作,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部分单位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顾虑,想公开但不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现象,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要提高对政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坚持为民办网,在规范信息基础上,着重完善便民服务信息,提高网站的实用度,提高政府为民办事效率。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公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向公众公布各类政务信息,使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附件1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市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83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7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9 |
(一)市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4 |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6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1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石少波 填报人:潘至飞 填报单位(签章):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84877567 填报日期: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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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4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
我县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年初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部门联合制订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细化分值,年底被考核单位要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县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日常监控、社会评议情况和被考核单位总结等,对被考核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电子政务办公室制定月通报制度,于每月月初对全县63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开通了县长信箱、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 专门成立了县经济发展投诉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网上投诉、咨询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约见、电话和信件等形式,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在规定时限内转交相关部门,及时予以办理和答复。截至2014年12月,共办理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等网上办件3500多条,涉及建设、交通、金融、社保、教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全部得到落实,政府网站成为倾听社情民意,为基层单位和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渠道。在线访谈方面,网站直播访谈《直通百姓》,邀请商河多家行政单位的正职领导做客直播间,来解决市民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接受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解决,形成了良好的市民监督政府工作的风气。民意征集方面,网站设计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情系商河、建言献策”模块,接受网民的意见和建议。所有建言内容经政府办公室收集整理后择优上报政府领导,并转发相关部门,提高了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全力贯彻落实好国办发〔2014〕12号文件,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县于2014年8月份将鲁政办字[2014]22号文件和济政办发[2014]14号文件先后转发至各部门,并下发通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逐项对照检查,要求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014年12月5日,我县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均按时完成对照检查任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晒出“成绩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截至2014年12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19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3条,占0.8%;规划计划类信息698条,占5.7%;业务类信息8150条,占66.8%;政务信息类3086条,占25.3%;其它类信息171条,占1.4%。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我县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条,当面申请1条,信函申请1条,网络申请7条,已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全部按时办结。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于2014年12月向各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做好名单及目录确认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名单及目录确认工作已完成。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和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有的部门只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政务公开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有的部门只是公布了工作活动、机构设置等一些简单内容,只公开那些不得不公开的、大家都知道的事项,把有可能影响部门利益的事项加以回避,或者只公开一些程序性要求,回避实质性事项,现阶段还无法满足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要求。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部分单位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有的部门认为公开的内容、时机、范围等都是本部门的权力,认为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后,会影响社会稳定,不愿也不敢公开,对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拖延、敷衍的态度,采取避重就轻的形式,尽可能缩小公开范围。
针对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下一步将细化任务目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要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多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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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3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
我县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年初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部门联合制订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细化分值,年底被考核单位要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县考核办公室根据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日常监控、社会评议情况和被考核单位总结等,对被考核单位全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电子政务办公室制定月通报制度,于每月月初对全县63个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信息公开部门及时更新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和公开内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和保障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并于2013年10月向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下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安排和要求的通知》,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有序开展。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密切配合,对任务细化分解,取得了明显实效。具体概括如下:
我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网站、电子显示屏、服务指南、公示栏等形式,公开进厅事项的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窗口服务和投诉电话,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过程及结果,做到及时透明的公开。
我县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县财政会议,督促全县各部门积极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情况。截至2013年11月12日,我县县级201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以及各部门2013年度“三公”经费情况已向社会全部公开。
我县审计局在本部门审计网站及政府网站公开了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和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县国土局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实行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和补偿标准,认真编制征收土地“一书四方案”等报件,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征地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组织对征地涉及的乡镇(街道)、村(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具体补偿,确保土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
另外,在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教育等信息公开方面,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及时向公众公开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13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4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4条,占1.5%;规划计划类信息609条,占8.6%;工作信息6230条,占88.5%;其它类信息101条,占1.4%。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县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为信函申请,已按照信息公开程序按时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县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上半年梳理编制了《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我县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目录》要求,于2013年10月向各相关单位下发通知,要求跟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认真做好《目录》的调研和确认工作,积极推进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确认工作已完成。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界限不够清楚。信息公开是政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部分单位对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哪些信息是不宜公开的仍不够清楚。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顾虑,想公开但不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的现象,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制定具体、标准的信息公开制度,突出重点,明确公开内容,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要提高对政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计划地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严格规范审查程序,努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多公开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市)、区政府填写)
填报单位: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044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3055 |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 条 | 3989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件 | 1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3.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件 | 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数 | 件 | 0 |
4.其他情况 | 件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2 |
其中:1.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 |
九、县(市、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 次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3 |
其中:1. 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51 |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1000 |
其中:1. 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700 |
2.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300 |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63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63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1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12 |
2.兼职人员 | 人 | 0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0 |
十三、县(市、区)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次 | 2 |
十四、参加县(市、区)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 人 | 126 |
单位负责人: 张超 填表人:潘至飞 联系方式: 84877567 填表日期: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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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商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人事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三)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从社会各界选聘了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并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多次举办专题培训班,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自2008年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整个网站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政府网站的健康顺利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12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6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1条,占1.9%;规划计划类信息597条,占11.3%;业务类信息4513条,占85.7%;其它类信息55条,占1.1%。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县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推动了“高效、廉洁、务实”政府的建立。与此同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状况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较少。二是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只要公开就完成了任务,公开的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够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举报调查制度等,于每月月初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通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力度,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不定期地对各信息公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交流;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推广,清理、疏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真正让群众通过政府网站获取和使用信息。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各县(市)、区政府填写)
填报单位:商河县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266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82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 条 | 2084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4.其他情况 | 条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2 |
其中: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1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5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53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5000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300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200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70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70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8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12 |
2.兼职人员 | 人 | 0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0 |
十二、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次 | 2 |
十三、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 人 | 120 |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
单位负责人:张超 填表人:潘至飞 联系方式: 84877567 填表日期:2013 年 1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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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1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三)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从社会各界选聘了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选调5名同志专门负责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先后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不定期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自2008年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整个网站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政府网站的健康顺利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11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1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7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89条,占7.8%;规划计划类信息590条,占15.7%;业务类信息1828条,占48.6%;其它类信息1050条,占27.9%。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仍然有部分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四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全”。
九、其他报告事项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2年1月29日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商河县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757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319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开信息数 | 条 | 567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4.其他情况 | 条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其中: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5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53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6500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550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00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70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70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8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12 |
2.兼职人员 | 0 |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0 |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0 | |
十二、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3 | |
十三、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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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联系(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19号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邮编:251600,电话:0531-84877567)。
一、概述
2010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三)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从社会各界选聘了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选调5名同志专门负责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先后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不定期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自2008年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整个网站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政府网站的健康顺利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10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10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条,占2.7%;规划计划类信息133条,占22.6%;业务类信息439条,占74.5%;其它类信息0条,占0.0%。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10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仍然有部分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四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全”。
九、其他报告事项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商河县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98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 | 条 | 0 |
3.不予公开数 | 条 | 0 |
4.其他情况 | 条 | 0 |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 元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 件 | 0 |
2.纠错 | 件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1 |
其中: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 个 | 1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65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53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12 |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3000 |
其中: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2000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1000 |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工作人员数 | 人 | 70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70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人 | 58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人 | 12 |
2.兼职人员 | 0 | |
(1)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 | 0 | |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0 | |
十二、县政府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 3 | |
十三、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人员数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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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09年,商河县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乡镇(街道)、各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部门和乡镇(街道),监察、保密部门责令限期纠正。
(三)遵循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是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二是不按规定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三是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的;四是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六是无正当理由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七是拒绝、阻挠、干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八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九是违反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其他行为,严格追究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紧紧围绕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落实、制度完善、公开内容、运行时效、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方面,扎实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组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评议,充分吸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从社会各界选聘了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县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一名县政府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具体抓,设立电子政务办公室,选调5名同志专门负责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副职和一名专职网站信息员做好此项工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网站栏目内容综合把关和网站保障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对网站栏目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编制印发了《网站内容管理系统管理员使用手册》,先后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不定期对网站管理不熟悉的信息员集中到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培训。自2008年开始县政府办公室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整个网站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制度、考核保障机制,从而保证了政府网站的健康顺利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2009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计划报告、工作总结和要点、统计数据和分析;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行政复议诉讼事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商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至2009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1条,占12.7%;规划计划类信息84条,占11.7%;业务类信息537条,占74.7%;其它类信息6条,占0.8%。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09年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部分信息公开义务人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仍然有部分单位认为自己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是保密信息,不愿意公开或者是不及时公开;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各信息公开义务人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四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全”。
九、其他报告事项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比较顺利,各单位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三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商河县人民政府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本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9 |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