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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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商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he.gov.cn)上查阅本《指南》(http://www.shanghe.gov.cn/gongkai/site_shanghexianxswjo/channel_63899f95375991828263056d/doc_63eb377ee818d8006fedf413.html),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机关简介、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二)履职依据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制定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
(四)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对政策的全方位解读。
(五)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六)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预决算。
(七)重点领域信息
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抽查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优化营商环境,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八)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主要包括:商河县水务局负责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情况、政协委员提案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总体情况。
(九)基础建设
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十)机制建设
主要包括:部门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商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anghe.gov.cn
(2)《商河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shanghe.gov.cn/gongkai/channel_63899f943759918282630511/)。
赠阅范围:赠阅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大厅、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 开放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赠阅点地址:
县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咨询电话:0531-8487028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档案馆 地址:商河县商中路318号;联系电话:0531-8488014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图书馆 地址:商河县文昌南街与田园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1-68781001;开放时间:周二至周天 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查阅方式:纸质版免费赠阅,电子版线上免费查阅。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本机关在商河县水务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公告、公开招标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地点:商河县银河路88号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4880075;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查阅。
2.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8007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
联系电话:0531-84880075
邮政编码:251600
来信请寄:商河县银河路88号,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申请(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364)
(二)申请注意事项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商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shanghe.gov.cn。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市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4880075
传真:0531-84880075
电子邮箱:shxswj@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4880075
传真:0531-84880075
电子邮箱:shxswj@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单位名称:商河县水务局办公室
地 址:商河县银河路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80075
电子邮箱:shxswj@jn.shandong.cn(此邮箱不受理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商河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
办公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4889176
邮政编码:2516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商河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三楼行政复议应诉科
邮政编码:251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1-84881993
(2)行政诉讼机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电话:0531-81691000,邮编:250014)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电话:0531-85964813,邮编:250000)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话:0531-81171234,邮编:251400)
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商东路与温泉路交叉路口,电话:0531-84861336,邮编:2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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