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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37012698888319M/2022-5224000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商政发〔2022〕5号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9-23
2022-09-23
有效

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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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政发〔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之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机械安全监管,预防和杜绝农业机械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我县“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有效压降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加强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素质为主体,坚持依法管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农业机械行政许可、执法、处罚行为。加大农业机械安全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理,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监管机制基本完善、监管能力明显提高、风险隐患明显减少,农业机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向好趋势。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部门、行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业机械安全责任体系。各镇(街道)要层层签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抓好夏秋农忙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组织农业机械、应急、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督查、警示约谈制度,确保重大农业机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规范农业机械牌证许可,规范拖拉机年度检验,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扎实做好农业机械源头管理工作。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农业机械生产安全。

(三)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农业机械安全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人员服务效能。严把农业机械驾驶人员考试、发证、检验关,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登记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登记上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牌发证。加强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察、信息平台等装备水平,改善执法服务方式,提升农业机械安全服务能力。发挥好政府、农业经营合作组织和村级农业机械安全协管员作用,解决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监管空白问题。

(四)加强安全应急处置。进一步修改完善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理、现场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机制,配备相应事故处理设备,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农业机械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农业机械事故的苗头隐患和隐患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行动,尽最大努力避免农业机械事故发生。

(五)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法规建设质量,严格依法办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各项业务,公开办事流程,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大力推行农业机械安全免费监理,在免费实地检验、免收牌证工本费、免费培训、免费考试、免费备案登记等“五免”基础上,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机械集中检审、送检上门、移动服务窗口等便民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将其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及“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

(二)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加快构建县农业机械部门主抓、镇(街道)牵头、村组干部和安全协管员全面参与的立体式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升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组织和农业机械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扎实开展“五进”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结合“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利用农业机械集中检审、驾驶考试等工作载体开展农业机械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努力扩大农业机械安全宣传覆盖面,全力营造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监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综合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附件:商河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商河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暨“平安农机”示范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成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营田  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白俊胜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刘学珍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庞志升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王文春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法平  县应急局副局长

            刘士彬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宋其梁  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李   飞  许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卢玲玲  玉皇庙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窦晓宾  龙桑寺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郝春亮  殷巷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兼政法委员

           王涓如  怀仁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合玉  贾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庞佃鹏  郑路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张永磊  白桥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兼政法委员、应急办主任

           王培柱  孙集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单洪波  韩庙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育学  沙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兼政法委员

           杨小光  张坊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赵营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检查、信息汇总与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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