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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永平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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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07-26

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永平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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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平,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局全面工作。

2023年7月25日,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永平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什么是“亩产效益”差别化价格政策?

答:“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是中国政府,特别是山东省政府实施的一项策略。该政策涉及根据各种指标(如土地使用效率、能耗污染控制等)对企业进行分类,企业被分为A、B、C、D四类,其中D类是最不理想的,通常被标记为“限制发展”类企业。

该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提高效率和环境绩效。对于被归类为D类的企业,差别化定价政策将适用于水电、天然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会随着连续多年被列为D类而增加。例如,第一年被列为D类的企业可能会面临轻微的电价上涨,如果连续几年仍处于D类,则电价增幅会更大。

问:《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该政策依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问:该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差别化用电价格、差别化用水价格、差别化用气价格,以及其他事项。具体而言,对被列为D类(限制发展类)的企业,会实施差别化的电价、水价和天然气价格,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问:企业在面对“亩产效益”价格政策时应如何应对?

答:企业应积极应对“亩产效益”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自身的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企业应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了解政策要求和标准,争取优惠政策支持。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积极整改,采取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方式提高自身竞争力。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商河县商中路295号

具体联系人:李杰

咨询电话:0531-8487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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