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的公示

时间:2022-11-02 17:45
浏览量: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落地原油回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回收任务,县油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就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面向社会公开寻找合作方。

一、实施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的背景

2021年3月,按照县政府、县安委会对安全、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我中心于关停了落地原油回收净化站。2021年7月,我中心对部分粘油、含水量高的落地原油与社会方开展了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有效提高了落地原油的回收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提高落地原油回收能力,中心党委会研究决定拓展技术经营合作范围,就部分长期停产的油井寻找有资质、有能力的队伍进行回收技术经营合作,增加回收能力。

二、实施的具体内容

(一)合作的范围

本次落地原油技术经营合作范围为长期停产油井的原油回收项目。

(二)合作范围的确定

中心下属油气公司根据落地原油回收情况,初步筛选出需要实施技术经营合作的油井,向中心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并制定出合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做好风险评估,交工作专班论证审核。

(三)合作方的确定

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寻找合作方。工作专班负责对合作方的资质、能力等进行审核把关,由油气公司和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合同)。鉴于落地原油回收的特殊性,技术经营合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具体的合作方式、分成比例。工作专班对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的过程全程监督,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报中心办公室汇总后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报备。

(四)合作期限

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为阶段性应急措施,合作期限为落地原油回收净化站新站投产使用之前,新站投产使用后,落地原油回收技术经营合作自动终止。

三、合作联系方式

合作单位:商河县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商河县商西路8号

联 系 人:王小刚

联系电话:13335182598

四、其他方面

(一)合作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由合作协议(合同)确定。

(二)合作双方的投入明细、施工资料必须完备,需经现场施工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相关资料由油气公司统一存档备查。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11月3日至11月9日,欢迎有资质、能力的合作方进行联系合作。

商河县油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