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保护购房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6月25日济南市物价局副局长张际水带领房产处、检查局等一行6人对我县商品房销售企业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我县6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查发现,我县房地产销售企业虽然按照文件规定都制作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销售说明书摆放位置不醒目。经营者在交易场所悬挂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不够明细,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二是使用的价格表不够规范。个别企业没有使用由济南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统一监制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说明书》和“商品房销售价格表”。
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提高了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的透明度,保障了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商河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将继续加强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宣传检查力度,把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作为日常性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房地产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和诚实经营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