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字号:
大 中 小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修订后的《商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要求体系化推进各级救助预案修订工作,健全完善新时期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落实救灾救助各项责任措施。2024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商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适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对2023年编制的《商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立足救灾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着眼救灾救助工作需求,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制,细化各方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四、重要举措
一是补充了商河县基本情况。商河县地理位置、地貌、气象水文、河流水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均在《预案》中进行了说明,《预案》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针对性。
二是健全了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明晰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以及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之间的逻辑关系,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运行更加高效顺畅。
三是健全了救助准备措施。按照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的要求,在灾害救助准备中增加了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等措施,加强对灾害的防范应对,推动救灾工作关口前移,提高救灾救助工作效率。
四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分别对商河县自然灾害救助一至三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应急响应的规范化、流程化。《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有效性明显提高。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预案》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县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分级响应机制更加优化。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自然灾害救助进行分类分级,提高事件分级的灵活性、科学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自有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后果,综合研判确定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实现应急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科学投入。
三是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统筹考虑各类灾害特点和灾害救助与各类灾种应对处置的关系,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关口前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县级防汛抗旱防台风、地震、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
六、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救助:发生的暴雨洪涝、干旱、台风、风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情况。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宋开慧
联系电话:0531-8487706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