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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商河县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
1137012698888319M/2021-6505952
县政府办公室
2021-12-02

文字解读: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商河县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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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商河县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出台目的

印发《实施细则》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理顺我县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行为,切实加强全县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重要举措

(一)《实施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我县行政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的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二)《实施细则》从监督依据、定义、监管主体、机构设置、审批流程、监督检查、问题处理、细则期限等方面,对限额以下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五、关键词诠释

限额以下工程,是农民个人自建2层及以下住宅工程和投资额不足30万元且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不含公益事业建筑工程)。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李强

咨询电话:0531-8486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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