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2022年11月17日,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66号)有关规定,商河县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现基准地价成果已经完成,并通过专家组验收,经商河县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公布实施。
二、评价范围
商河县全域总面积为1162.40平方千米,扣除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覆盖区域37.31平方千米,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价范围总面积为1125.09平方千米,约占商河县全域总面积的96.8%。
三、基准地价成果
本轮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0年1月1日,成果主要包括基准地价内涵、各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图。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本轮集体建设用地采用综合定级的方式划分商服用地、宅基地用地、工业用地三类用途,各用途划分三个级别。商服用地Ⅰ级410元/平方米,Ⅱ级320元/平方米,Ⅲ级240元/平方米;宅基地用地Ⅰ级220元/平方米,Ⅱ级200元/平方米,Ⅲ级18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Ⅰ级205元/平方米,Ⅱ级190/平方米,Ⅲ级180元/平方米。
(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本轮集体农用地采用综合定级的方式划分三个土地级别,用地类型耕地,土地权利类型承包经营权类和经营权。承包经营权Ⅰ级38元/平方米,Ⅱ级34元/平方米,Ⅲ级27元/平方米;经营权Ⅰ级27元/平方米,Ⅱ级22元/平方米,Ⅲ级16元/平方米。
四、成果应用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加强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价值参考;
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出让)、租赁、入股确定土地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为确定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环节相关税费、制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
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施行提供基础保障;
为集体农用地使用权承包、出租、抵押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有利于加强农用地市场管理及调节处理农用地纠纷,促进集体农用地实现公平交易。
五、关键词诠释
(一)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
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是指根据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等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集体建设用地质量的地域差异,划定集体建设用地级别的过程。
(二)商河县集体农用地定级
商河县集体农用地定级是指根据商河县集体农用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土地质量优劣定量评定,划分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的过程。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蒋恩芬
咨询电话:0531-84885698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