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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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成效
一是监管网格体系全面构建。全县构建起多层次安全生产监管网格体系,镇街层面形成“镇街—村居(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三级网络,对辖区内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养老机构、“九小场所”等进行全域覆盖的“地毯式”排查;部门层面建立“部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链条,聚焦企业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执行等全方位检查。
二是各项重点任务实现阶段突破。全县各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均取得显著进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素养提升工程累计开展专题培训1191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覆盖958场次;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中,排查出的629个重大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安全科技与工程治理领域完成46117项设备工艺升级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组织技能培训1868次,1516家企业按规定开展应急逃生演练;138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获得帮扶指导207家次;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覆盖89万人次,“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是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违规电气焊作业和施工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检查组406个、执法人员905人次、专家232人次,检查社会单位545家次,整改隐患387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覆盖全县174家涉有限空间企业,482个检查组排查的331项隐患已全部整改。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抽查企业351家,152个检查组联合62名专家排查隐患560项,整改完成484项。企业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排查低风险外包施工企业491家,294个专项检查组检查企业1078家,消除隐患104项。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监管责任落地存在缝隙。部分部门对“三管三必须”原则及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掌握不扎实,存在监管对象认领消极、底数模糊的情况,“重大型企业轻小微企业、重合法主体轻非法经营”的监管失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导致部分领域存在监管真空。
二是安全检查标准化程度不足。部分部门未建立标准化检查清单,检查事项、标准、程序缺乏统一依据,导致检查内容碎片化、主观化,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检查质效。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因长期未发生安全事故,滋生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屡禁不止。企业安全培训针对性不足,员工风险辨识、应急处置及逃生技能有待提升,难以满足实战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推进举措
一是强化数据归集,确保信息精准。各级各部门需结合实际工作及系统模块要求,将“八大行动”等重点工作数据全面纳入全国三年行动系统,做到应填尽填、应报尽报,通过规范数据录入流程,提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效性,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压实监管责任,深化标准宣贯。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各部门要细化监管措施,宁可交叉重叠也不留下监管盲区,切实担负起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同时,多渠道宣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强化学习,明确“查什么、怎么查”,确保企业具备重大隐患自查自纠能力,扩大标准宣贯覆盖面和解读深度。
三是构建协同机制,推进全域治理。行业主管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需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深查制度机制、技术工艺等深层次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基层末端需按属地统筹与条块结合原则,组织网格员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摸排,建立“归集推送—处置反馈—监督考核”的闭环机制,实现风险隐患从发现到管控的全流程治理。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组织验收,通过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和理念入脑入心。四是狠抓执行落地,提升治理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需亲自部署、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盯紧抓,其他负责同志按“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全覆盖穿透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惩戒失信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深化数字监管应用,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层层履职、到边见底”思路,用好安全风险隐患归集处置平台,实现“隐患归集—推送—整改—验收”闭环管理,提升基层安全防控能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常态化制作播放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多方参与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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