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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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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3-06-01

专家解读:《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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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路光亮解读《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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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光亮,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第十一届商河县政协委员、商河法学会理事特邀法律专家、商河县行政和解中心和解员、2022年商河县最美志愿者,2022年济南市消防先进个人,商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近日,我们邀请到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路光亮对《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调整依据和重要意义?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决策目录草案应当经决策目录编制单位集体研究,报本级政府研究确定,并按程序报同级党委同意。”《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结合市(区县)政府的职责权限,市(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市(区县)政府研究确定,经市(区县)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严格落实目录调整规定,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结合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发进度,实时调整决策目录,切实保障政府决策科学有序。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决策事项的确定,是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前提和基础。动态调整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


解读机构:商河县司法局

解读人:王锋

咨询电话:0531-84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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