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县文旅局副局长李守奇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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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守奇,商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负责文化和旅游局文博工作。
2024年3月11日,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问: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必要性有哪些?
答:文物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文物普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商河县是千年古县,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县的文物资源状况,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等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构建以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为我县文化强县建设和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本次文物普查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答:对我县范围内已认定、登记的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重点对传统村落古民居、大遗址、革命文物和工业遗产等进行调查登记。
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和保存状况等。
问:如何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答: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商河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普查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成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全县文物普查工作,组建了县级普查队伍,负责实地文物调查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文物普查。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具体联系人:张安东
咨询电话:0531-5988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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