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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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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3-06-01

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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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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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郭振东。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2023年6月1日,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县司法局编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答:通过对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现“可视化”计划管理,有助于提高决策质量效率,有效保障各项重大任务落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相关要求,县司法局及时提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县司法局采取的主要做法有:一是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县司法局按要求启动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各部门征集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关切较多的重大事项。二是仔细研究,助力决策。结合全县工作实际,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各单位报送的事项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形成目录报县政府决定。三是动态调整,加强管理。根据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动态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程序提报审议并公布,指定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目录编制及管理等工作。

问: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18项,分别是县应急局承办的《商河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县妇联的《商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商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商河县甘薯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2026年)》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住建局承办的《商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济南市商河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商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商河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23年)》《商河县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县交通运输局承办的《商河县综合交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商河县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1-2035)》《商河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21-2035)》《商河县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县民政局承办的《商河县城乡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年)》、县水务局承办的《商河县给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商河县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解读机构:商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具体联系人:王锋

咨询电话:0531-84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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