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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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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3-06-01

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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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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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郭振东。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3年531日,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商政办字〔2023〕2号),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同志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2年7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决定对7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因受疫情影响编制进度、上级计划规划未出台等因素影响,部分决策在2022年内不能按时制定发布,需从目录中移除。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商河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范围,应纳入目录管理。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3年5月31日将动态调整后的《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2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哪些重要内容?

明确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5项,分别是:商河县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承办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3月);商河县花卉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承办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6月);商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023-2025年)(承办部门:县残联,完成时限:20228月);商河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202211月);商河县“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承办部门:县科技局,完成时限:202212月)。

 

 

解读机构:商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人:王锋

咨询电话:0531-84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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