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放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商河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放部分
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商政字〔20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园区发展活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开发区权责清单和健全完善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鲁编办〔2022〕108号)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赋予开发区部分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行使权限,同时调整规范部分已赋权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事项赋权和调整范围
《新赋权由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赋权目录》)共下放开发区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5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其他权力4项、行政确认1项。《调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赋权事项目录》(以下简称《调整目录》)共调整规范2项已赋予开发区的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原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变更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原事项“对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照上级权责清单要求相应取消。
二、做好赋权事项承接落实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赋权目录》做好赋权事项的移交和承接工作,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相关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的交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事项移交工作方案,主动与开发区管委会做好事项衔接,确保事项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环节依法赋权到位,并加强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接受指导监督,明确事项承接部室,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到位。在下放、调整事项承接到位前,相关事项仍由原实施部门办理。
三、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切实提高承接能力,依法依规实施赋权事项,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法承担赋权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新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指导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相关行政权力事项,采取随机抽查、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加强赋权清单动态管理
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开发区赋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如遇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情形,凡属新增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由县政府决定是否同步赋予开发区;凡属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事项相应取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权力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完善开发区赋权清单。
附件:1.新赋权由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 调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赋权事项目录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新赋权由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的
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放权方式 |
1 | 县行政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下放 |
2 | 行政许可 | 临时建设审批(用地、工程) | 下放 | |
3 | 行政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下放 | |
4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下放 | |
5 | 行政许可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下放 | |
6 | 其他权力 |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 下放 | |
7 | 行政许可 | 取水许可 | 下放 | |
8 | 行政许可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下放 | |
9 | 行政许可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下放 | |
10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下放 | |
11 | 县发改局 | 行政许可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下放 |
12 | 其他权力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 下放 | |
13 | 县自然资源局 | 其他权力 |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查 | 下放 |
14 | 其他权力 | 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 下放 | |
15 | 行政确认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下放 |
附件2
调整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0年
赋权事项目录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调整内容 |
1 | 县应急局 | 行政检查 | 对工矿(非煤矿山)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省应急厅已在权责清单系统取消此事项,对应取消。 |
2 | 县行政 审批局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要求确定 | 事项变更为“一般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