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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137012698888319M/2021-5223859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商政发〔2021〕3号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3-23
2021-03-23
有效

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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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商政发〔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关于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形象,建设高品质县城,助力打造省会现代化新城市组团,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新城市组团体系为目标,以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为切入点,加快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水平大提升,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研、宜学、宜游的高品质县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快速度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三、基本原则

(一)高点定位,精益求精。坚持“跳出商河看商河”,开拓视野、拉升标杆,主动与济南主城区、先进城市对标,以严格的制度、有效的机制、科学的管理、精细的操作,推动城市功能形象全面提升。

(二)通盘谋划,协同实施。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一并谋划、一体推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项任务,强化规划统筹、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增强城市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以人为本,群众受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改善人居环境和群众生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打造省会绿色生态和幸福民生的新样板。

(四)示范引领,有序推进。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综合考虑政策机遇、资源禀赋、人口分布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科学把握城市建设的时序、节奏、力度,高质量建设一批精品示范街区,引领带动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四、重点任务

(一)推动城市规划水平大提升

1.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科学确定城市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系统梳理和高效整合县城土地资源,统筹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等功能空间,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成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2.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构建结构清晰、脉络通畅、特色突出的城市总体布局,编制实施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各城市片区功能定位、产业方向、空间布局以及建设规模、开发强度,为城市发展提供蓝图指引和路径遵循。(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3.完善城市专项规划体系。同步编制完善城市交通、绿化、水系、人防、文化、教育体育、养老、医疗、商业网点、环境卫生、停车、照明、城市更新、防灾减灾、市政综合管网等专项规划,强化各类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统一,为完善城市设施配套、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商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电公司)  

4.打造城市特色风貌。结合主导产业发展布局和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商中路和商中河主轴地位,明确城市建设的重要节点、关键部位,预留文体空间、融入文体元素,高起点规划设计城市天际线和建筑景观,高标准规划建设文化标志区、商贸特色街区和城市风貌带、地标性建筑,积极培育展现地域特色、寄托属地情怀的城市文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教体局、许商街道办事处等)

5.强化城市设计管控作用。坚持以城市设计引领城市风貌,编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纳入出让土地规划条件,2021年年底前完成政务中心、银桥、西部新城区、高铁站等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和景观设计,2022年年底前实现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设计全覆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6.提升城市建筑品质。深化完善中心城区建筑色彩规划,确定城市基准色,强化对中心城区建筑色彩的指导调控。严格管控建筑立面设计、墙体材质,实行广告设置与建筑方案一体设计、一并审查、同步验收,提升建筑立面品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化旅游局)

7.搭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整合各级各类规划数据,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力争2021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8.严格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加强城市规划专业队伍建设,锤炼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夯实城市规划工作基础。完善规划设计方案联审机制,全面加强城市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管理,坚决杜绝上宅下店、上宅下院以及预留阳台露台空间、变相促销等容易滋生乱搭乱建的违规行为,从源头环节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加强规划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县违法违章建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坚持早发现、早移交、早处置,坚决杜绝擅自更改规划、影响规划执行等违法违章行为。(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许商街道办事处等)

(二)推动城市建设水平大提升

1.完善城市路网框架。按照“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整修老化路”和“完善功能、增强承载、提升形象”的思路,改造提升城市原有道路,2021年8月底前完善老城区学校周边路网;10月底前建成创业路、彩虹路西延线、花园街东延线,完成新兴街、彩虹路等6条道路大修工程。根据城市开发和市民出行需要,有序规划实施道路新建项目,同步做好市政管网、交通标志标线、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施工以及沿路建筑立面提升,2021年10月底前建成西部新城区“五纵四横”路网框架。加大协调争取力度,力争2021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国道340商河段改建项目,加快形成完整的外环线路,全面拉开城市发展框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

2.增强城市供排水保障能力。健全完善惠商水务集团、行业主管部门、国资监管单位协同机制,理顺城市供排水工作体系。加快完善城市供水管网,2021年6月底前完成孟西路、苏家路等西部新城区6条道路供水管网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明辉路、富民路等老城区4条道路供水管网改造任务。加快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年内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改造提升任务,建成城区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和地热研发中心温泉尾水处理站,实现城市规划区雨污分流。(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惠商水务集团、国投集团)

3.改善城市就学、就医条件。深入实施“教育强县”战略,建设精品校园,优化教育布局,2021年9月建成投用第四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小学、第五实验小学、第二实验中学以及第一中学、职业中专扩建项目和文昌实验学校南校区学生宿舍项目,推动山东体育学院附属中学等项目尽快落地。扎实开展“健康商河”行动,引进优质资源,优化医疗配置,2022年11月底前建成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科研综合楼,2023年7月底前建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鲁北院区、县妇幼保健院。(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

4.提升城市亮化水平。科学设计城市道路、重要节点照明设施,确保路灯造型、布置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融为一体,打造精品亮化工程。改造提升公园、楼宇等各类亮化设施,注重夜间灯光造景,彰显城市夜景魅力。(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

5.加快城市停车、环卫设施建设。年内建成投用东三里、人民公园东等9处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958个、充电桩212个,完善标识指引、智能查询等配套措施,规范城市静态交通秩序。2021年新建2座、改建2座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2022年建成投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西部新城区公厕配建步伐,提升城市环卫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国投集团)

6.积极争创国家园林县城。以绿园、绿脉、绿城建设为主线,以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遵循,统筹推进道路、河道、庭院、立体绿化,高标准建设城市绿道、景观水系、绿地节点、口袋公园、花漾街区,实现绿化养护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2022年实现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对标创建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同步提升基础设施保障、环境卫生治理、公共场所监管、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舒适健康的城市环境,2022年实现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大提升

1.健全上下贯通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坚持县城管委统领地位,强化职能部门专项管理和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基础性作用,提升物业公司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以“楼长制”为主要内容的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激励约束机制,构建五级联动、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大城管”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委成员单位)

2.推行城市治理“路长制”。将商中路、明辉路等10条道路纳入路长制试点范围,严格落实路长责任清单和沿路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健全巡查、立案、处理、复查、结案的闭环管理流程,率先打造一批示范路、样本路,以线连线、由线及面,引领带动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路长制”成员单位)

3.强化市容秩序综合治理。加强临时便民市场、早夜市和流动摊贩管理,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杜绝市场外溢和脏乱差现象。加强户外广告牌匾审批管理,限期拆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提升城市标识设置规范化水平。加强餐饮油烟综合治理,依法取缔违规露天烧烤行为,促使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达标排放。加强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大渣土运输车辆巡查监管力度,强化城市道路清扫、洒水作业,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城市杆线治理,集中整治电力、通信等空中管线乱拉乱挂现象,有效清除“空中蜘蛛网”。加强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垃圾死角治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乱倒垃圾行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机制,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水平。(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强化居民生活服务能力。坚持党建引领、行业部门主管、社区居委会主抓,理清物业服务标准,理顺物业管理机制,2021年年底前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45%以上、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60%以上、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完善落实新建居民小区综合验收和交接管理工作机制,巩固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全面提升居民小区配套水平和服务功能。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分布,优化公共资源和商贸服务配置,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十分钟生活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服务中心、许商街道办事处等)                                              

5.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搭建智能化、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021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用智慧城市管理中心,打造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高效联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推进以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资源向5G基站免费开放。(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大数据局等)

(四)推动城市经营水平大提升

1.做强城市经营主体。强化国投集团作为城市经营商的主体地位,加快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决策程序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依规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鼓励支持国投集团与省属、市属国有平台公司以及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全面提升融资能力和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投集团)

2.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牢牢把握“不与民争利、不搞变相拆迁、先建后拆”三项原则,年内全面完成老城区剩余棚户区和城中村拆迁任务,腾换发展空间。有序推进棚改旧改地块开发,精心做好规划设计、策划包装和招商推介,科学把握开发时序和供地节奏,促进老城区扩容提质、转型升级,提升空间价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许商街道办事处、国投集团等)

3.打造城市经济增长极。老城区推动爱琴海购物公园2021年建成营业、美凯龙家居MALL2022年建成营业,加快推进银桥市场招商推介,打造高端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南部新城区2021年上半年建成投用市民服务中心,推动北纬37°温泉MALL、温泉小镇年内建成营业,提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规模和发展能级,打造城市南部增长极。西部新城区高标准打造长青河休闲生态绿廊,加快建设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积极引进大型温泉文旅康养项目,打造城市西部增长极。城区产业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产业服务功能,加大康复康养、科技研发和现代物流产业引育力度,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高铁站片区高起点编制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适时启动站房、站前广场以及交通换乘等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好高铁经济对城市发展的拉动作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服务中心、国投集团、许商街道办事处等)

4.高水平抓好招商推介。精心策划包装城市建设项目,对城市资产进行集聚、组合经营,积极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企500强和央企、省企、大型龙头企业参与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与市属国有平台公司的合资合作,采用多种渠道运作好发展资金,实现城市滚动发展、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国投集团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四大提升”行动在县城管委及其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城管委办公室要将城市“四大提升”行动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定期总结研判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城市“四大提升”行动扎实高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国投集团分别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水平大提升行动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深入一线督导检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县城管委研究。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充分发挥单位职能,制定完善具体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标准要求,合力推动城市“四大提升”行动高标准落实、高效率执行。

(三)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上争取、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形成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坚持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保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把握城市建设与城市经营的关系,科学论证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益,有效实现动态平衡、全局平衡、长远平衡,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好目标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县政府办公室、县城管委办公室要加大督查督导力度, 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对督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督促整改,对推进速度慢、落实标准低的单位重点跟进、重点督办,推动城市“四大提升”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城市“四大提升”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措施要求,积极报道一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鼓励群众建言献策,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城市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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