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11370126004211067G/2025-6698563
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24

商河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项目名称: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依据:《关于公布我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商价字〔2016〕7号、《关于公布我县住宅小区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基准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价字〔2016〕8号,执收部门(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星级0.40元/平方米·月;二星级0.60元/平方米·月;三星级0.80元/平方米·月;四星级0.95元/平方米·月;五星级1.30元/平方米·月;电梯维护运行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月;自动消防控制设施维护运行收费标准0.20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收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二)共用车库内车位租赁费:130元/个·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三)共用车库停车服务费;20元/辆·月,可上浮10%,下浮不限。(四)临时停放机动车停车费:停放超过2小时的每小时2元/辆,每天最高不超过12元/辆,停放2小时内、配送、维修、安装、执行公务的车辆免费。

 

项目名称:供热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城镇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商发改〔2023〕26号,执收部门(单位):供热企业,收费标准:(一)居民供热:22元/㎡,按建筑面积收取,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执行17.50元/㎡。(二)非居民供热:36元/㎡,按建筑面积收取。

 

项目名称:天然气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依据:《关于联动调整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商发改〔2024〕49号、《关于联动调整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商发改〔2022〕95号,执收部门(单位):燃气公司,收费标准:(一)居民用气:第一档3.21元/立方米;第二档3.74元/立方米;第三档4.53元/立方米;居民取暖用气3.21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3.48元/立方米。对我县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普通用户和独立取暖用户第一阶梯气量维持2.50元/立方米不变,超过部分按第二阶梯气价执行。采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按每立方米2.96元执行.(二)非居民用气:3.49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基准销售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项目名称:停车场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交通运输局,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发改〔2022〕42号、《关于落实鲁政发〔2023〕13号文件有关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4〕10号,执收部门(单位):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一)停车场收费:1元/小时·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需提供30分钟免费停车时间。(二)根据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落实鲁政发〔2023〕13号文件有关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的通知》,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项目名称:供水收费,行业主管部门:惠商水务,政策依据:《关于调整商河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商价字〔2017〕1号,执收部门(单位):清源制水有限公司,收费标准:(一)居民用水:第一档2.6元/立方米;第二档3.28元/立方米;第三档5.3元/立方米。对我县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内,维持现行价格每立方米1.95元不变,超过第一阶梯年用水量的部分按调整后第二阶梯水价执行,不执行第三阶梯水价。(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2.75元/立方米。(三)非居民用水:3.57元/立方米。(四)特种行业用水:8.75元/立方米。

 

项目名称:托育机构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卫生健康局,政策依据:《关于商河县托育服务机构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发改〔2024〕79号,执收部门(单位):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一)公办托育机构收费:托大班700元/月;托小班1000元/月;乳儿班1600元/月。(二)普惠性托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托班收费:托大班1000元/月;托小班1300元/月;乳儿班2000元/月。(三)其他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托大班1300元/月;托小班1500元/月;乳儿班2200元/月。

 

七、项目名称: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行业主管部门:商河县民政局,政策依据:《关于商河县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商发改价格〔2025〕2号,执收部门(单位):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一)床位费,单人间:一星级1000元/人·月、二星级1200元/人·月、三星级1400元/人·月、四星级1600元/人·月、五星级1800元/人·月;双人间:一星级700元/人·月、二星级800元/人·月、三星级900元/人·月、四星级1100元/人·月、五星级1200元/人·月;多人间:一星级600元/人·月、二星级700元/人·月、三星级800元/人·月、四星级900元/人·月、五星级1000元/人·月。(二)照料护理费,能力完好:一星级300元/人·月、二星级400元/人·月、三星级500元/人·月、四星级600元/人·月、五星级700元/人·月;轻度失能:一星级800元/人·月、二星级900元/人·月、三星级1000元/人·月、四星级1200元/人·月、五星级1400元/人·月;中度失能:一星级1000元/人·月、二星级1200元/人·月、三星级1300元/人·月、四星级1500元/人·月、五星级1700元/人·月;重度失能:一星级1200元/人·月、二星级1400元/人·月、三星级1800元/人·月、四星级2000元/人·月、五星级2200元/人·月;完全失能(特护):一星级1400元/人·月、二星级1600元/人·月、三星级2000元/人·月、四星级2200元/人·月、五星级2400元/人·月。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

519

信息发布总数

0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