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交易领域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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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方式 | 公开渠道 | 公开责任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 1 | 机构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其他 | 财务科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信访法规科 |
| 3 | 公共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含意见的采纳情况)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县自然资源局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综合科 |
| 5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县自然资源局 | 及时回应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信访法规科 |
| 6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 | 县自然资源局 | 实时公开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信访法规科 |
| 7 | 财政 | 信息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财务科 |
| 8 | 确权登记 | 不动产登记 |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 | 实时公开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 9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供应计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每年3月31日前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土地储备中心 |
| 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 县自然资源局 |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土地储备中心 |
| 1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土地出让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土地储备中心 |
| 1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批前公示 | 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 县自然资源局 | 划拨用地报批10日前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土地储备中心 |
| 13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划拨用地结果公示 | 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空间范围、土地使用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中国土地市场网 | 土地储备中心 |
| 1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闲置土地 | 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 |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土地储备中心 |
| 15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 地价信息 | 县(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及调整信息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土地储备中心 |
| 16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县自然资源局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
| 17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县自然资源局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 18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国土空间规划科 |
| 19 | 用地审批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土地储备中心 |
| 20 | 用地审批 | 临时用地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临时用地批准书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土地储备中心 |
| 21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管理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等材料【*征地工作流程图】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征地科 |
| 22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法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3.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日起,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工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征地科 |
| 23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査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密除外)的,图件应按规定进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用分配、使用情况)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 信息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征地科 |
|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 | 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征地科 | |||||
| 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述信息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其他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24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1.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地申请等;2.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征地批复、其他征地批准文件等【*其他相关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征地科 |
| 25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发布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地质矿管科 |
| 26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出让结果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釆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 县自然资源局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地质矿管科 |
| 27 | 矿业权出让信息 | 转让公示 | 转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项目名称或矿山名称;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转让矿业权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转让矿业权的矿区(勘査区)地理位置、勘査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方式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受理申请材料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 地质矿管科 |
| 28 | 监督检查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査事项清单,主要包括抽査依据、抽査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 县自然资源局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主动 公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实体公开栏 □政务公开专区 □获取权限可控的信息平台 □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窗口 □档案馆 □图书馆 □其他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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