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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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印发以来,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商河县玉皇庙大张村1宗工业用地成功入市,面积1.33亩,成交价27万元,用途为工业用地,入市宗地全部为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是玉皇庙大张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名称为商河县玉皇庙镇大张家村经济合作社。
(一)健全入市交易制度,构建统一用地市场。一是健全入市交易制度。通过健全入市申请、方案编制、民主决策等全流程制度,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入市环境,为入市交易提供了全方位保障。二是构建了与国有建设用地统一的地价体系、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促进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建设。
(二)规范入市交易程序,压实入市监管责任。一是规范入市交易程序。通过规范和明确入市土地交易的一系列流程规范,实现入市交易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压实入市监管责任。通过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构建入市主体、用地企业、乡镇(街道)三方监管体系,推动市场主体高效利用入市土地。
(三)提升土地供应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一是提升土地供应效率。相较于国有土地出让,入市土地用地程序和时间大大精简,提高了土地供应效率,节省了等待周期。二是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相较于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助于降低企业初期运营成本,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用地难、用地成本高的问题。
(四)激发农民参与热情,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一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入市过程中,由入市主体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最大程度地体现农民意愿。二是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指导村、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征求意见、形成方案、民主决议、公示监督、组织实施”五步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决定入市相关事宜,促进了乡村治理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提升。
(五)实现农民多元增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一是集体经济收入增加。按照入市收益分配方案,入市收益留存集体经济组织,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3.5842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4.3367万元,增加了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二是提供了村民就近就业机会。项目建成后预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5个,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 10万元;累计解决农村脱贫人口就业 5人,累计增加农村脱贫人口工资性收入2万元。三是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乡村实体产业项目落地,不断发展壮大乡村实体经济,预计可带动产业投资规模0.0226亿元,将更好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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