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小课堂之婚前买房加名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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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
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哪怕是结婚后才拿到房本,只要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
注意!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过再久也不会“变质”~
但如果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性质就变了!
法律上,这相当于把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对方。
1.全款房加名。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默认“共同共有”,未来离婚原则上平分。
2.贷款房加名。必须先征得银行同意(还清贷款或办理抵押变更),否则暂时加不了名。
划重点:如果女方婚后帮忙还房贷、出装修款(记得保留转账记录!),万一涉及分割,法院会看实际贡献比例。
“聪明的做法是:加名时同步签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以书面约定房产份额,比如男方60%、女方40%,甚至约定加名后仍归男方个人所有。白纸黑字写清楚,既能让感情不掺猜疑,也能避免未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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