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小课堂 | 房屋用途变更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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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不动产用途变更情况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全链条一网通办流程 01 第一步:填报申请 企业或个人登录济南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动产登记专区(http://zwfw.jinan.gov.cn/col/col81163/index.html)或下载“爱山东”手机APP,注册用户并进行实名认证,输入不动产权证号,确认不动产登记信息,填写房屋变更后的用途并上传证明材料,提交电子签名,确认并提交。 第二步: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网上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根据网上确认的领证方式,获取电子证书或者EMS领取证书,选择现场取证的,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领取证书。 全链条业务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即时 提交材料:身份证明,房屋用途变更的证明材料 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 自助办理流程 02 第一步:自助申请 企业或个人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大厅分布情况请查看不动产登记须知),通过自助设备自行完成登记申请。 第二步:领取证书 办证申请经不动产登记机构即时完成网上审核,申请人至领证窗口确认并领取证书(含电子证书)。 自助办理温馨提示 办理时限:即时 提交材料:身份证明,房屋用途变更的证明材料。 使用不动产电子证书的原证书可申请公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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