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公众代表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1137012698888319M/2025-6680661
县政府办公室
2025-09-11

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公众代表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9月10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小兵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邀请1位企业代表、1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审议关于传达学习《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我县贯彻落实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帮助政府出谋划策。现将公众代表意见及议题提报单位吸收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列席代表意见

企业代表郭红光表示:建议新建小区及已建成居民小区酌情考虑将非机动车停车位、停车棚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计建设于小区围墙外侧或紧贴围墙内侧,尽量避免设计建设于居民小区内部,以减少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停放充电情况。

人大代表董藕表示:建议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火灾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

二、单位对列席代表意见的答复情况

企业代表郭红光、人大代表董藕的意见已收悉,经研究,县消防救援局将充分吸收采纳2位代表的意见,并积极推动落实。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动《规定》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宣传教育普及率,推动全县消防安全事业高质量发展。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县政府办公室

1428

信息发布总数

0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