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次常务会议)商河融媒: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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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融媒1月27日讯 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对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出新的要求。
一、《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
《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有力促进了统计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次《统计法》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全面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一次重要制度建设,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方向性。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镇街要深刻汲取统计造假的严重后果和教训,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规定,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有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责任制,科学精准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源头可溯、审核可控、质量可靠。统计部门要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及时反映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困难问题,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监测预警机制,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主动应对。要建立健全支撑全县高质量发展统计指标核算体系,深入学习、系统培训、广泛宣传,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商河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统计监督、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巩固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成果、防止统计造假和强化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新修改的统计法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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