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次常务会议)商河融媒: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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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融媒5月20日讯 县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为商河县深化农地入市试点工作提供依据。2023年3月,商河县被评为全国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是济南市唯一入选区县。2023年将全县发展主题确定为“改革创新年,不断将农地入市试点工作向深度推进、向广度拓展,取得了扎实的阶段性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商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
(二)落实规划编制,保障入市实施。已完成21个村庄规划。
(三)完成确权登记,提供入市基础。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2232宗。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946宗,面积1314亩。
(四)全面摸底调查,掌握入市需要。通过摸底调查,有意愿开展农地入市的地块共56个,面积约1244亩。
(五)公布基准地价,确保地价合理。2022年11月,商河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正式公布实施。
(六)制定配套文件,确保有规可依。已出台《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资金管理办法》《商河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管理暂行办法》。
二、工作成效
通过开展入市,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可从四个方面带来效益。一是对集体和农民,有利于增加收入。入市的经济组织成员在享受相当于征地的补偿安置费外,集体经济组织还可获得除去成本后的部分收益,集体、农民合法收入增加。且有利于带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率。二是对政府,有利于缓解经营性用地供应压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市场,使供地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可以带动投资资金进入农村市场,有利于缓解城镇经营性用地供应压力。三是对企业,有利于降低风险。对企业讲,可以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签出让合同、办理土地权证,拿到正规的法律手续,可以抵押贷款,减少以往手续不正规带来的风险。四是推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差别化用地等工作,推动入市土地资源向优质高效项目集中,盘活农村闲置低效集体建设用地,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发展。
三、典型做法
围绕“哪些入市”“谁来入市”“如何入市”“怎么分配”“怎样监管”,我们始终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形成了可复制的典型做法。
一是严守“三个负面清单”,严控入市范围。新增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入市,宅基地不能用于入市,入市地块不能用于商品房建设。
二是坚持“四个原则”,审慎稳妥推进。一要坚持权衡各方利益原则。通过科学制定起始价格等方式,确保国家、集体、企业三方利益不受损失。二要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入市必须经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收益如何分配等向群众公开并经过会议集体决定。三要坚持依法有据推进原则。印发管理办法,对入市的范围、途径、条件程序、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明确。四要坚持审慎稳妥原则。对不能征为国有和没有进行基础配套的园区土地,采取农地入市。
三是把好“五个关口”,确保规范操作。一要把好“农地入市”审查关口。按照村、镇、自然资源部门、县政府四个关口进行审查。二要把好起始地价评估关口。参照评估价格,由村集体决策确定入市的起始价格。三要把好入市交易公正公开关口。统一在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四要把好文件签署依法有据关口。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全部由村集体签订。五要把好收益分配关口。土地增值收益,由县财政和村集体按规定比例分配。
(商河融媒记者张尊灰 自然资源局通讯员王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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