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民政局等13部门关于发布〈商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修订版)〉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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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商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修订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实现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所提出的到“2035年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个远景目标,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落实,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县制定了《商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修订版)》。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 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详细全面公布不同类型老年人可享受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内容、标准和政策依据,为老年人全面掌握相关保障措施和自身权益,提供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四、重要举措
1、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发布制度。进一步细化清单项目,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制定我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发布。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老年人养老需求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丰富清单项目,形成清单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3、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落实。各镇街要按照相关清单服务项目要求抓好落实,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新老政策修订
修订的理由:养老服务相关部分法规办法条例进行了修订,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16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鲁民〔2024〕33号)的修订。这些上位法规政策的变化,使得商河县原有的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以保持与国家和省级政策的一致性,更好地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新旧版《商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均紧密围绕推进实现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目标,即到 2035 年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一核心目标贯穿始终,体现了政策在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方面的持续发力与坚守。无论是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还是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都以实现这一远景目标为导向,并且许多具体服务内容在新旧政策中得以延续,不仅保障了各类老年人长期享受政策的权益,也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与稳定性。新旧版《商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项目与普惠型老年人服务和优待项目的覆盖氛围和补贴标准,相较2023年,2024年的补贴标准及覆盖氛围均有所提升。
六、关键词诠释
集中供养:指通过农村敬老院、幸福院(园)、养老院、福利中心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集中供养。
分散供养:指对散居在家(即原居住地)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分散供养。
适老化改造:指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的通道、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生活场所,以及家具配置、生活辅助器具、细节保护等作一定调整或修造,以适应老年人的使用习惯,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适老化改造主要包括建筑硬件改造、家具家装改造、辅具配备,智能化用具配备四大方面。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张乾
咨询电话:0531-848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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