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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文字解读
1137012698888319M/2023-6457125
县政府办公室
2023-06-01

关于对《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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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文字解读

一、政策背景

2022年8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商政发〔2022〕4 号),公布《商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公布了《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对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作了相应调整。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及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及附件《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及附件《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起草了《通知》,修订了《清单》。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提升行政许可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重要举措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2022年版)》(商政发〔2022〕4 号)纳入行政许可总数278项,《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 》(商政办发〔2023〕1号)纳入行政许可总数279项。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增加行政许可事项1项。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数据科

办公地址:明辉路1867号

咨询电话:0531-8487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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