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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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与目的
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统计数据在政策制定、经济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然而,统计工作中存在数据失真、弄虚作假等问题,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目的:新修改的《统计法》旨在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主要内容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次《统计法》修改,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新增3条、修改21条,着力补齐统计法律制度短板弱项。
具体内容包括:1.坚持党的领导:新修改的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确保统计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2.加强统计监督:在立法目的中增加“加强统计监督”,并规定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明确了统计监督的法定内涵和职能定位。统计机构将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情况等进行统计监督,进一步强化了统计监督的全面性和权威性。3.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明示、暗示下级单位及其人员或者统计调查对象填报虚假统计数据,并增加相应法律责任。要求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依法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追究法律责任。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增加法律责任,并通过“列举加兜底”的方式,确保全面追究各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法律责任。4.健全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健全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将新经济新领域纳入统计调查范围,使统计指标能够符合新发展理念,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5.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定国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转化与运用,提升统计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提高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效率,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三、实施与监督
新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统计法的有效实施;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明确了统计监督的主体和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总结
新修改的《统计法》是对原有法律的进一步完善,旨在通过加强统计监督、提高数据质量和严惩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力,促进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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