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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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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4-10-18

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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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4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济发〔2024〕4号),明确了今后三年(2024年至2026年)发展目标,并要求各区县围绕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有哪些?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供销合作社在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研究借鉴其他

区县已出台的相关意见方案,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商河县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前期,通过征求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提报商河县第57次常务会议的审议稿。县供销合作社将根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提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实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实施方案》围绕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聚焦农业强县建设的目标要求、聚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聚焦供销合作社的职责使命,紧扣打造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现代农业强市建设生力军、农村商品市场“国家队”目标要求,推动县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动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担当成为农资流通服务的主渠道、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农村商品市场的“国家队”。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供应能力达到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年服务能力达到40万亩次以上,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万吨,经营服务网点达到100个以上、基本实现涉农镇(街道)和中心村全覆盖。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农资服务供给。提升农资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农资经营服务能力。二是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力量,加快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模式。三是畅通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四是做强做优社有企业。深化社有企业改革。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六是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健全机制,推动实现资产增值保值。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重点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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