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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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目录编制程序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更好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商河县司法局编制了《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目录编制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
三、决策目录编制的必要性
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必然要求;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四、决策目录内容
《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有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由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决策事项明确了承办部门、完成时限。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重大行政决策名词解释
重大行政决策:指政府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对外公开渠道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全过程公开,群众可在县政府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专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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