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商河县抗旱应急预案》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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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县水务局调整至县应急局,县防汛抗旱工作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并且近年我县水旱灾害极端突发事件明显增多,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原《预案》已难以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济南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规及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了修编。
编制过程:
7月20日,广泛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38个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8月5日,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论证评审。10月16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本《预案》。
框架结构及主要内容:
修编后的《预案》由总则、基本情况、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总体要求、监测预警与预防、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与演练、附则10个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总则,对目的、原则、依据、适用范围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基本情况,对自然地理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从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等3个方面对我县抗旱指挥机构体系构架、职责和成员单位分工进行规范明确。第四部分是总体要求,从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等6个方面明确各级各部门抗旱准备及相关工作。第五部分是监测预警与预防,从旱情信息监测、预警和预防措施3个方面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从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及其他响应措施等7个方面明确了抗旱应急响应级别和启动条件,以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第七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明确恢复生产、工程恢复、返还补偿、应急工程管理、工作评价等5个事项内容。第八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资金保障、物资保障、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准备等7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单位在抗旱保障工作中的职责。第九部分是宣传培训与演练,从宣传培训与演练两个方面明确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的相关内容与要求。第十部分是附则,解释相关名词术语,明确预案的编制、审查与审批和修订与解释等相关内容。
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预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原《商河县抗旱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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