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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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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29

专家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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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光亮,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第十一届商河县政协委员、商河法学会理事特邀法律专家、商河县行政和解中心和解员、2022年商河县最美志愿者,2022年济南市消防先进个人,商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

近日,我们邀请到山东尽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路光亮对《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解读。

问:制定《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制定依据和必要性?

答:规范决策程序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报决策机关研究确定,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均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通过推行目录管理制度,可以把决策范围具体化,有效提高公众参与行政执法决策的积极性。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往往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决策目录公开形成刚性约束,可以有效助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解读机构:商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人:桑希状

咨询电话:0531-84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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