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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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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3-01-12

专家解读:《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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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副教授程冬冬解读《关于印发商河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程冬冬,男,无党派人士,工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左云人。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函评专家、FAPESP (São Paulo Research Foundation, Brazil)-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外国函评专家、中国农学会农业资源与环境分委会委员、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土肥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骨干成员、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团队核心成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以及其他企业横向项目多项,参与省部级项目2项。制定国家农业主推技术1项,山东省农业主推技术1项,制定山东省地方标准1项;制定山东省农业技术规程3项。

问: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工作思路是什么?

答: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工作思路是“六结合”“六统一”。

“六结合”:一是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二是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三是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分析化验相结合,四是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样相结合,五是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六是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

“六统一”:是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筛选测试分析专业机构、统一技术规程、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点位、统一工作底图、统一全过程质控。

问: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普查对象是什么?

答:县域范围内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问:野外调查时间如何确定?

答:应当依据全国土壤普查办规定的总体进度与当地适宜时间节点,进行野外调查。对于耕地、园地等样点,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物候条件、土地利用方式、种植制度和耕作方式等因素,充分利用耕种前、收获后的窗口期,因地制宜地安排调查工作,避免施肥、灌水、降雨以及耕作的影响。耕地土壤应在播种和施肥前或在作物收获后采集;果园土壤应在果品采摘后至施肥前采集;盐碱土调查和采样应尽可能在旱季进行。

问:表层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集和运输有特殊要求吗?

答:表层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采样点与容重样品采样点一致,采样深度与表层土壤混合样品的采样深度相同。采样时土壤湿度不宜过干或过湿,应在土不粘锹、经接触不变形时采样。采样时避免使土块受挤压,以保持土壤原始的结构状态。在运输和暂存期间,特别需要避免剧烈震动造成的土体机械性破碎并及时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以保持田间含水量状态,避免原状土壤样品变干、变硬和破碎,导致制样困难和测定异常。

解读单位:商河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郭文昌

解读电话:0531-8487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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