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解读:商河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解读《关于调整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商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郭振东。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2023年12月22日,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商政办字〔2023〕9号),县司法局局长郭振东同志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出台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3年5月3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决定对18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因受上级计划规划未出台、预算资金不足等因素影响,部分决策在2023年内不能按时制定发布,需从目录中移除。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3年12月22日将动态调整后的《商河县人民政府 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予以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有哪些重要内容?
《目录》调整后共有3项重大行政决策,分别是由县妇女联合会承办的《商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商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商河县甘薯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6)》。
解读机构:商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人:桑希状
咨询电话:0531-84881993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