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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一窗受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的实施方案
1137012698888319M/2018-6392955
未梳理
商政办发〔2018〕1号
商河县人民政府
2018-01-08
2018-01-08
有效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一窗受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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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行“一窗受理、多评合一、区域评估”的实施方案

商政办发〔2018〕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商河县委、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十佳”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商发〔2017〕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加快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以减负惠企、便民利民为目标,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窗受理”、建设项目“多评合一”、连片开发“区域评估”,在法定要求内、现行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受理、优化服务流程,加快项目建设审批速度,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行政成本更低、审批环节更简、投资环境更优、企业负担更轻、人民群众更满意的营商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审批服务资源,推行“一窗受理”

调整优化县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资源配置,实行受理审核相对分离,落实“一窗综合受理、分类审核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实现横向贯通、跨越部门的“一窗式”审批。

1、基本建设项目办理区。主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整个周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设立一站式综合办理区。对于重大建设项目,采取服务代办、提前介入、部门联动、压缩时限等措施,加快项目落地审批速度。由县发改委牵头,包括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住建委、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水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相关事项。

2、商事登记办理区。主要负责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实行登记后置、资本认缴、企业承诺、五证合一、一窗多能、一网通办,广泛推行容缺机制,全面实现现场即办和网上办证。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包括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等部门相关事项。

3、不动产登记办理区。主要负责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改革,办理房屋、土地等所有权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进行登记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县国土局牵头,包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地税局等部门相关事项。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多评合一”

将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评审、审批事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统一受理、统一采集信息、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审批模式。

1、统一受理咨询及采集基本信息。统一受理申请人的业务咨询和基本信息采集,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送至相关审批单位,审批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需要评估的事项清单及工作要求,由综合窗口汇总后反馈申请人。

2、编制评估报告。申请人依据需要评估的事项清单,择优选定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3、评审备案。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分别交各审批单位,由审批单位邀请专业部门或组织专家评审、备案,并出具评审意见。

4、同步审批。各单位在收到相关评估报告及法定要求材料后,同步组织开展审批工作,出具相关意见文件,并交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法律明确规定前置条件的,按规定顺序出具审批文件。

(三)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行“区域评估”

在开发区和各镇街连片开发区域推行综合评价评审制度,将项目分别评价评审改为按区域统一编报,形成整体评价评审,实现成果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促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开发区和各镇街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区域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可豁免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实行环评承诺备案制、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需编制报告表的项目,凡符合区域规划及区域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取消环境影响技术审查环节。

2、简化压覆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评估手续。开发区和各镇街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区域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后,本区域内建设项目可直接使用评估报告。但处于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划定为危险性大、中等区段的建设项目,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发区和各镇街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还应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水利部门审批。区域内单个建设项目不再单独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由项目单位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报水利部门登记。

4、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开发区和各镇街连片开发区域地震安全评价报告由地震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编制。区域内建设项目可按照区域性地震安全评价报告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再单独编制地震安全评价报告。

5、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审批。开发区或连片开发区域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单位不再单独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审批服务“一窗受理”、连片开发“区域评估”、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责,密切配合。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二)明确职责,提高效率。相关牵头部门要加强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保障。对社会意见大、关注度高、关乎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对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好各项任务的具体举措,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整体推进。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制定具体计划,聚焦制约发展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优化审批流程和提高办事效率上突破创新,大胆实践,高标准完成好服务企业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的改革。

(三)加强监督,强化问责。要充分利用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进工作提升。监察部门要对审批服务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开展,造成审批服务手续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者产生其他不良影响的,要进行约谈通报甚至问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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