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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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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办发〔2022〕2号
商河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23
2022-07-23
失效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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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商政办发〔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落实“一三四六”工作思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加快再造一个“新商河”、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作出新贡献。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现代高效农业、高端生物医药化工、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温泉康养等主导产业,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消费新业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政策落地。加大点赞商河品牌及花博会农博会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放大“鼓子秧歌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影响力。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动态更新,智能推送,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二)深入推进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深入落实商河县“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内容。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科技创新信息。做好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有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信息。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三)深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依托县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题和各类政务新媒体,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增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四)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扩大“一业一证”“一链办理”“异地通办”覆盖面,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县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及时、规范、准确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五)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围绕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系列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加大稳岗就业政策解读、政策培训力度。结合教育强县战略,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服务。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六)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卫生健康、教育、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摸底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探索制定信息公开清单,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群众公共服务信息获取质效。要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二、抓好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发展

(一)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服务水平。在县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专题集中公开、动态更新并深入解读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深化解读内容,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不能摘抄原文简单化形式化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以文字、图片等形式予以基础性解读,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机制,实施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方言解读等创新性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要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进行专业性解读。充分运用多种平台、采用H5、音视频、动漫、数据表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在向社会解读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二)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实效。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教育信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民生连线、政务微博、微信、《直通百姓》栏目、信访投诉等渠道,主动发现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围绕公众参与,实施流程公开。持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四)聚焦政府开放,推进常态建设。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全方位发展

(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实行栏目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强化各镇街、各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本级政府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务实推进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要求2022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信息。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登记、流转签批、受理、答复及送达各项工作。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抽检考核,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协查、办理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靶向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无法向申请人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争取申请人的理解,提高答复正确率和满意率。为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实行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法制审核。各镇街、各部门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向纵深发展。动态跟进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围绕编制的“26+1+n”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在线监督机制,开展全县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持续改进工作,打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最后一公里”。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优化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及时公开各类事项信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在2022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需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特色化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商河特色的政务公开区域品牌。

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重点、难点工作,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推进作用。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如发生变动,需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人员变更信息,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科室的沟通联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网站改版、专题建设等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培训考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探索通过跟班轮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培训各镇街、各部门新任政务公开人员。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采取符合我县实际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问责机制,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认真梳理,积极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2年商河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信息公开,围绕现代高效农业、高端生物医药化工、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温泉康养等主导产业,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

全年

2

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消费新业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政策落地。加大点赞商河品牌及花博会农博会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放大“鼓子秧歌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影响力。

各镇街、县商务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全年

3

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动态更新,智能推送,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各镇街、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4

深入推进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深入落实商河县“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内容。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6

主动公开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科技创新信息。

各镇街、县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全年

7

做好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有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各镇街、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全年

8

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各镇街、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等有关部门

全年

9

深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依托县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题和各类政务新媒体,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增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10

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

11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12

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稳步扩大“一业一证”“一链办理”“异地通办”覆盖面,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探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13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14

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和相关平台及时、规范、准确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全年

15

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6

深入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

各镇街、县住建局

全年

17

围绕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系列政策,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加大稳岗就业政策解读、政策培训力度。

各镇街、县人社局

全年

18

结合教育强县战略,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落实“双减”政策的信息公开服务。

各镇街、县教体局

全年

19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

各镇街、县民政局

全年

20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各镇街、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

全年

21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卫生健康、教育、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摸底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2年9月底前

22

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探索制定信息公开清单,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群众公共服务信息获取质效。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2年9月底前

23

要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2年9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24

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限时回应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优化咨询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要强化社会监督,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各镇街、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全年

25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发展

强化政策解读,提升服务水平

在县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专题集中公开、动态更新并深入解读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等。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26

深化解读内容,解读内容应当全面、详尽、准确,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不能摘抄原文简单化形式化解读。

27

创新解读方式,对政策文件以文字、图片等形式予以基础性解读,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机制,实施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方言解读等创新性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文件要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进行专业性解读。充分运用多种平台、采用H5、音视频、动漫、数据表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

28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发展

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在向社会解读各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政策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29

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实效

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有关信息。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30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教育信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

31

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民生连线、政务微博、微信、《直通百姓》栏目、信访投诉等渠道,主动发现社会热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32

围绕公众参与,实施流程公开

持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33

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34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35

抓好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发展

聚焦政府开放,推进常态建设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36

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37

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全方位发展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实行栏目动态调整机制。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

38

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强化各镇街、各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

2022年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39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本级政府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

全年

40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县图书馆、县档案馆

全年

41

务实推进县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

全年

42

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全方位发展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要求2022年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信息。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年底前

43

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

全年

44

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45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登记、流转签批、受理、答复及送达各项工作。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46

县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抽检考核,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协查、办理规范化水平。

全年

47

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全方位发展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加强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靶向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无法向申请人提供的,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争取申请人的理解,提高答复正确率和满意率。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48

为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实行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法制审核。

49

各镇街、各部门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50

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全方位发展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向纵深发展

动态跟进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围绕编制的“26+1+n”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在线监督机制,开展全县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适时调整完善,持续改进工作,打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最后一公里”。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持续优化完善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优化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建设,及时公开各类事项信息。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1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级政府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在2022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52

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更好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3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特色化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商河特色的政务公开区域品牌。

54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重点、难点工作,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推进作用。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5

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如发生变动,需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人员变更信息,逐项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与各镇街、各部门政务公开科室的沟通联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网站改版、专题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6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加强培训考核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全年

57

探索通过跟班轮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培训各镇街、各部门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58

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发展

加强培训考核

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采取符合我县实际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问责机制,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

全年

59

抓好责任落实

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认真梳理,积极跟进,确保落实到位。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本文件印发后30日内

60

要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镇街、县政府有关部门

2022年7月底前

61

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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