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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第五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
商河县第五实验小学
2024-06-18

商河县第五实验小学2024年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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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依据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遵循“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的基本原则。招生对象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住房和户籍都在县城区,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二)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楼盘住户,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三)工商业户子女。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四)人才引进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五)进城落户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是指按《关于推进户籍改革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在以上四类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报名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区域

弘德街以北、商中路以东、原银河路以南、国道340线以西城区;商东路以东、青年路以南(含温馨花园小区)、原银河路以北城区;许商街道周家村、三里庄村、后魏村、孙家湾村、信家村、卢坊村、大郭家村、曹家村;孙集镇小郭家村、董家村。(了解详细招生范围请拨打0531-84887208)

四、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7月18日8:00—7月20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工作人员同步进行审核反馈。

2.现场报名:7月18日—7月20日,接受线下报名和咨询,现场审核反馈。

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商河县第五实验小学

温馨提示:

(1)7月18日8:00—7月20日18:00,报名系统开放,家长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注册和报名。7月20日18:00后,注册功能关闭,将无法注册。

(2)7月18日8:00—7月21日18:00前,家长须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学校信息反馈及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3)7月21日18: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结束。

(4)7月29日公示新生名单。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1.线上报名:登录报名平台在线报名。今年报名,我们继续通过线上报名和现场指导两种方式进行。家长利用智能手机通过扫描中小学报名二维码或下载“爱山东”APP就能实现掌上报名。(后附商河县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图)

2.现场报名:对于不能通过报名平台完成报名的,可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现场报名。

温馨提示:

1.学校配有学生餐厅和学生午休座椅,学生可在校午餐、午休。

2.报名现场由校车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办公,需要的家长可现场咨询。

五、招生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正常情况下一张身份证就行,家长只需提供孩子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对于有些特殊情况,一张身份证信息不能有效说明情况的,学校会通过报名平台及时向家长进行反馈,家长根据学校反馈意见补充相关材料信息即可。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①具有大产权房产,户籍都在县城区的,报名只提供家长身份证。②具有小产权房产或单位集体房产,户籍都在商河县城区,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2)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3)工商业户子女。①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济南市以内户籍的,报名只提供家长身份证。②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济南市以外户籍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和营业执照。

(4)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相关部门人才引进认定证明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合同、用工合同、居住证。

(6)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和租房合同。

(7)镇街常住居民子女。镇(街)常住居民,报名只提供家长身份证或户口本。

六、有关说明

(一)审核。学校将通过大数据系统向证件主管部门求证报名证件的真实性,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入户家访调查确认。

(二)公示。新生报名审核结束后,7月29日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分班。新生报名结束后,学校严格按照《商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编班。

七、注意事项

1.线下报名要按照要求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分类有序做好报名和材料审核等工作。

2.家长必须按照规定范围、时间报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所提供材料及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入学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家访,家访过程中如发现入住私人公寓及与报名情况不符者,予以清退,造成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

5.关于延期交房:集中报名结束到2024年8月31日之间竣工交付使用的:农村家庭到县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大部分都是为了孩子上学。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对于今年8月31日前所在楼盘能够竣工交付使用,达到入住条件的,我们将积极协调办理孩子入学。届时,家长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报名。同时,根据学校的约定时间,确保按时入住。对于入学后将孩子送到私人公寓的,将坚决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负。

八、几种情况界定

1.房屋买卖个人协议、公证处证明、单位证明均不作报名依据。

2.工商业户必须是实体店,在小区车库、储藏室、住户经营,空挂门头和同一门头挂两块及以上门头牌等情况的不允许报名。工商业户没有购买住房的,以实体店所在区域确定就读学校。

3.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落户的,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固定住所,想按照此类情况参加报名的,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独有房产是孩子入学的第一依据,在其他亲属房产证上添加持有者或房产证为若干个亲属共同拥有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城区拆迁户子女入学,尽量在回迁房所在区域报名入学,避免因学位不足影响转入。回迁房入住后,办理转学首先要看转入学校的学位情况,学位充足则全部转入,学位不足则摇号转入,没有学位则暂时不能转入。

九、转学

1.转学报名申请时间:7月18日8:00—7月21日18:00。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学校现场办理转学申请。

2.县域内转学时间与招生报名时间一致,所需报名材料一致,招生结束后,转学工作随之结束。

3.如空余学位充足,可以全部转入;如转学人数大于空余学位,则摇号录取;如没有空余学位或没能通过摇号录取,则暂时不能转入。

商河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0531-84874722、0531-84879252

商河县第五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31-8488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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