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2025年行政执法岗位职责信息
字号:
大 中 小



执法主体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3336号 | 联系电话 | 0531-68785011 | |
执法岗位名称 | 执法岗位职责 | 执法依据 | 执法权限 | |||
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商河大队 | 依法对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辖区内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环境管理行政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查处;依法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调查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并参与处理;负责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及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受理、交办和督办。 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5.《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负责商河县行政区域内法定由县级环境执法机构负责的执法事项。 |
附件: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