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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113701264931606262/2022-6506826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22〕1号
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2022-02-25
2022-02-26
有效

商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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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商河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商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商河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济环委〔2021〕1号),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四个结构”调整的重要指示,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突出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多目标协同,构建商河特色的清洁低碳结构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商河县打造成为省会绿色生态和幸福民生的新样板。

(二)目标指标。到2023年,全县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商河县主要目标指标表

(2021-2023年)

目标指标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产业

结构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

总值比重(%)

40

39

38

规模以上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3.4

6.9

10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46.3

47.3

48.3

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能源

结构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降低率(%)

3.3

6.49

完成市下达任务

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煤炭消费总量降低比例(%)

比2020年减少

0.02万吨

与2021年持平

完成市下达任务

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准煤)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运输

结构

提高铁路货物周转量

-

开通运营铁路

货运站

完成市下达任务

农业投

入与用

地结构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1.80

42.3

42.8

配方肥应用面积(万亩)

60

65

70

化肥使用量降低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3

农药使用量降低率(%)

完成市下达任务

完成市下达任务

6

商品有机肥使用量(万吨)

2

2

2

 

二、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到2022年底,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到2022年底,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磨机,直接关停退出。(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 企业加大后续监管力度,巩固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推动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改造升级,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县。(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制定碳达峰工作方案和重点领域达峰行动方案,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整合水泥、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兼并重组,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实施,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铸造、建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2021年年底前,完成山东德高包装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按照省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组织能源、建材、化工、造纸、原料药、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申报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配合)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加强锅炉超低排放、自备电站运行管控,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铸造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完成省市下达的高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实施建材、化工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快构筑“一轴两翼四区八园”产业发展新格局,全面夯实生物医药化工产业园、通用航空产业园、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新产业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园、温泉康养产业园以及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济南市花卉产业研究院、齐鲁高端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六园四院”发展体系。围绕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和精细化工等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到2023年,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超过75%。(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明显降低对县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依托省级医药化工产业园、齐鲁高端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及凯美科技项目、天津红日、苏伊士集团等项目,打造济南高端原料药产业基地。加快工业水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危化品停车场等项目建设,为化工园区内的入园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科源制药年内上市,力促磐升生物、科新药业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红日药业、凯美科技等项目建设,积极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齐鲁国际生命科学城开展产业协作,打造生物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建成投用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开工建设山水绿色智能建材产业园,打造绿色智能建筑产业集群。加快建成金沙河面业、家家悦5.0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产业集群。依托国家火炬济南环保节能材料与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加快环保节能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过程。到2022年,引进节能技术装备、环保技术装备、航空器材、航空零部件企业20家以上,“四上”企业 15 家以上,新认定市级以上瞪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等企业5家,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2家,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亿元。(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快速发展。依托中建八局、领军科技、中交四公局、省建科院产学研一体化等项目及高速新材料、天冠新型建材、明达建材、捷源新材料、东展建筑科技、鼎瑞泰沣等企业,引导传统建筑建材企业向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延伸,积极打造中国绿色智能建筑示范县。到2022年,引进5家以上绿色智能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绿色智能建筑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20亿元,到2025年,将商河打造成全省重要的绿色智能建筑产业基地。(县住建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制造业,重点发展大气治理、水处理、固废和土壤处理、环境监测等装备行业;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做精做专资源综合利用业,构建协同高效的资源 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格局。依法实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组织申报省生态环保产业百强企业,打造商河环保产业集群。(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到2023年,全县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县发改局牵头)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排查回头看工作,对新发现的坚决取缔。(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牵头)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扩大城市集中供热范围。积极发展集中供热,在城市规划区和热力管网难以覆盖的片区大力发展区域性清洁供暖,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分散清洁取暖。(县住建局牵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余热资源较为丰富的企业利用余热余压等技术进行对外供暖,充分挖掘化工、污水处理等行业余热潜能,鼓励利用工业低品位余热与热泵相结合的供热方式,提高工业余热供热能力。到2023年,县城区集中供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到2025年,全县实现清洁供热700 万平方米。(县住建局牵头)及时拨付清洁取暖运行补贴,做好清洁取暖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按照济南市2022年清洁取暖政策,继续推进清洁取暖查缺补漏改造。到2023年,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5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减少劣质煤使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到2023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任务。提高重点工业行业能源使用效率,到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0%以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到2023年,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县发改局牵头)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型设施农业。(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牵头)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实行用能年度预算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壮大清洁能源规模。全力推进温泉康养产业,协调推动山东健康集团温泉康养小镇落地建设、北纬37°康养小镇建成运营,完成温泉基地二期项目,推动济南形成“南有名泉观赏、北有温泉疗养”的发展格局。聚焦可再生能源、市外来电、天然气板块,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十四五”时期实施玉夏站、杨湾站、温泉站3座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远期实施赵奎元站110kV 变电站建设工程,持续完善提升城乡输配电骨干网络。根据西部新 城片区、高铁站片区、经济开发区、创新产业园等重点区域规划建设情况,向上级争取增加我县用电负荷,进一步优化电源分布,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电力供应保障。坚持太阳能发电与热利用并重,不断扩大太阳能利用规模,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加快推进国家级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结合电网接入、资源禀赋、土地利用条件,充分挖掘集中式光伏电站资源。推动生物质能资源规模化和市场化开发,力争到2023年,生物质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9万吨标准煤。到2023年,全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从2020年的54万千瓦提高到70万千瓦。提高通道利用率和清洁电量比例,高标准推进北干线(商河段)等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到2023年,天然气供气量从2020年的6090万立方米增加到1亿立方米。(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国网商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调整运输结构

(十一)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协调推动济滨高铁、高青至商河高速、商河至平原高速、京沪高速商河北殷巷互通立交及连接线项目及早开工,德龙烟铁路商河货运站尽快开通,商河至起步区快速路加快建设,济南至商河市域铁路早日落地实施。大力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鼓励铁路运营企业积极参与铁路专用线建设,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市场份额。到2023年,推进公路运输比例由增转降趋势。(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铁路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商河创新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前期研究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着力提升公路运输效率,降低货车空驶率,利用“互联网+”高效货运等业态创新方式,促进供需匹配,逐步降低空驶率。(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十二)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力度,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措施,进一步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完成省下达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任务。根据省市部署,有序推进国四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财政局、县商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年底前,将县城区划定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与公路货物运输大户签订优先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运输目标责任书。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柴油货车监管,到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全社会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健全完善柴油货车运行监管平台,实时监控车辆位置、运行轨迹、排放水平等。(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县二手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杜绝已列入我省淘汰范围的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转入我县。(县商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等方式,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到2023年,淘汰老旧农业机械50台。(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牵头)鼓励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使用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重点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零排放或者近零排放示范应用,2021年年底前,摸清全县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制定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研究探索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共享使用模式。(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采用政策引导、区域禁用等方式,疏堵结合推动高排放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将主城区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实施常态化检查监测,引导重点工地、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及各类市场主体减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非法成品油“购、运、储、销”各环节,认真落实整治责任,每年组织开展非标油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国省道等为重点,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服务中心、县城管局、县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持续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积极倡导私家车等社会用车清洁化,到2023年,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从2020年的0.5%提高到1%。(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及市政、环卫车辆,统一采购新能源车。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在用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50%。(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3年,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提高到30%。鼓励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加快新能源充电桩等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快慢互济、经济合理”的原则,建设多层次、点线面相结合的充换电设施网络,加强配套电网支撑,实现充电设施无障碍并网和可靠供电。到2023年,中心城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县发改局牵头)

(十三)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积极推动交通领域“碳达峰”。改造更新高耗能设施设备,推广施工材料、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加快商河创新产业园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度,鼓励引导物流企业实现“公转铁”运输模式,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绿色低碳交通综合体系。加强公交专用道路、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绿色交通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到2023年,力争50%。构建智慧交通服务系统,以“全息感知、全线监管、全面协同、全程服务”为核心理念,推进交通运输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广泛应用交通基础设施自感知等新技术,在交通拥堵节点建设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采取措施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

(十四)减少化肥使用量。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在粮食主产区、瓜果菜优势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到 2023 年,全县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3%,配方肥应用面积达到70万亩。(县农业农村局牵头)

(十五)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健全农药追溯系统,严禁生产甲胺磷等国家禁止生产农药,严禁经营和使用禁用农药,严格控制使用剧毒高毒高风险农药,全面建立实施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执法力度。借助国家级农作物病虫害智能化监测能力建设平台,充分发挥物联网监测点作用,准确发布预警预报,开展精准防治。加快提升科学用药水平,深入推进绿色防控,着力推进统防统治升级。到2023年,全县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6%。(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建立长效农膜回收体制机制,加强农膜 污染治理,到2023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得到有效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推动我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促进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利用;积极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到2023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有机肥使用量达到2万吨。(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快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两侧造林绿化,推进退化林地补植造林。(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做好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场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保洁、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置专职扬尘管理员八项扬尘防治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手段,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措施,提升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推行生态管控措施,鼓励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科学绿化,尽量减少防尘网使用,收尾工程要将废旧网及时入库,避免散落土中,造成二次污染。(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生态环境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四减四增”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新一轮“四减四增”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推进“四减四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县直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各镇街要制定落实方案,列出项目清单,按年度细化各项任务到镇(街道)、到企业。县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做好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

(十九)加强政策保障。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对工业污染治理、清洁能源替代等领域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建设。(县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人民银行商河县支行牵头)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支持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提升有机肥使用、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淘汰落后产能等重点工作,大力助推“四减四增”行动深入开展。落实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和秸秆综合利用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落实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 车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财政补贴政策。(县财政局牵头)落实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等领域的税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节能、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垃圾处置劳务增值 税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县税务局牵头)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县发改局牵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载体,深入宣传“四减四增”相关政策,及时报道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四减四增”的积极性。(县委宣传部牵头)开展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科学施肥知识、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科学用肥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节能低碳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推广节能低碳环保产品。(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技术支撑。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在统一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框架下,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相关专项支持。加强货物运输多式联运技术研究。(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实施评估。建立新一轮“四减四增”评估体系,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动态监测。县“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对重点任务实施月调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2024年,县委、县政府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对评估考核实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规定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商河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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