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二季度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申请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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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河县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标准及办理程序的规定》租赁补贴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商河县居民户籍(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且在我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的家庭。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5年一、二季度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申请人员公示如下: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保障人口 | 租赁补贴金额(元) |
1 | 马*明 | 370126******8417 | 1 | 2160 |
2 | 陈*霞 | 372429******1223 | 3 | 4320 |
3 | 展*燕 | 370126******0447 | 2 | 3240 |
合计 | 6 | 9720 | ||
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5日----- 2025年6月29日 以上申请家庭如有不符合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根据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0531-84861936 举报地址:县住建局住房保障科 2025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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