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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发布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名称: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 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

(二)负责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 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 发展有关政策。

(三)负责推进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拟订绿色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 筑节能项目,推进绿色建筑节能项目实施。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 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 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办法并监督执 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 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 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建 筑工程(含燃气、供热)质量、权限范围内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扬尘污染防治综合协调工作。

(七)拟订城市勘察、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 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 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 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参与或组织审查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组织审查大中型建筑工程、燃气、供热工程初步设计。

(八)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和小 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九)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 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 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 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经纪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指导监 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住房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 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十)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十一)深化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政 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购房、住房补贴审核和房改售房资 金的归集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负 责直管公房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租金标准测算。

(十二)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 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 分以及公用设施交付工作。负责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计划并 监督执行;负责提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预算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发展规 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 和利用。

(十五)负责拟订城市更新范围,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  划,负责全县城市更新项目的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国 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 位和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管理利用 和城市雕塑建设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 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城区公园管理、道路绿化工作。拟订园林绿化 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 作。负责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园林绿化市场,规范 园林绿化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标准和管 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指 导农村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园 林绿化资金并监督使用;审核重点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提出园林 绿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园林 绿化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教育培 训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园林产业发展以及利 用外资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牵头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和城乡绿化重点工 程领域项目招商,协助做好客商考察市政设施等投资环境的服务 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 本行业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 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 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新型平 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单位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2197号

联系电话:

0531-84863230

邮政编码:

251600

办公时间: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mail地址:

shxzfhcxjsglwyh@jn.shandong.cn

网站地址:

http://www.shanghe.gov.cn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486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