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商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11370126004324491P/2023-6293427
综合政务
商安发〔2023〕1号
县应急管理局
2023-01-29
2023-01-29
有效

商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商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商安发〔2023〕1号

各镇(街道),县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商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目 录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进展与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四)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六)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效能

(八)提升安全文化建设质量

(九)落实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三)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六)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工程

(七)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二)资金投入

(三)政策支持

(四)考核评估


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济南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进展与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聚力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日益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1.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提升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健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调整明确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工作职责。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对企业负责人警示、约谈、联合惩戒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惩戒体系,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问责,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对部分问题突出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约谈。

(2)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抓好各自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以认真落实的工作态度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制定《商河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填补监管空白,更好地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监督管理无盲区。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更加扎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油气管道、工业园区、校园、医院等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指导企业系统性、规范化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借助基础数据库信息,对各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做到“全面警示、全面排查、全面执法、全面督导”。

(5)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源头管控,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体系,注重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度、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度,全行业、全方位、全过程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同时针对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达到300人(含)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督促落实安全总监制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6)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创建工作,通过对在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的方式,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促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7)隐患排查整治更加到位。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商河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形成“1+2+16”的工作架构和推进体系(即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6个行业领域实施方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考虑和安排,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措施。印发《商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行动,并形成大排查大整治台账,将发现的隐患全部登记,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整改、逐一销号、闭环管理。

(8)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紧密围绕安全发展战略的要求,积极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推动安全知识和理念、安全科技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扩大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安全生产目标基本实现

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十三五”以来,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均控制在省、市、县计划内。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多发状况逐步得到遏制,事故总量稳步下降。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在新时代新体制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个五年规划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面临重大战略机遇。改革与发展并进,机遇与挑战并存。

1.新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过程中,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挑战。一是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仍不完善,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等深层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安全责任落实仍不到位。部分部门仍存在推诿扯皮情况,部分主管部门“三管三必须”和《商河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落实不到位,对行业主管责任认识不清、互相推诿,对监管对象不主动认领、底子不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深入。三是我县化工企业数量众多,工商贸行业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较大,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大量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四是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生命线工程、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五是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技术广泛应用,新基建加快推进,新业态大量涌现,增加了事故成因的数量,复合型事故有所增多,较大以上事故风险由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六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参差不齐,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三违”现象依然存在。

2.新机遇。“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强大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二是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五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巨大动力和能量。

“十四五”时期,我县安全生产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要深刻认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挑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显著改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目标导向、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精细管理、精准治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全面加强“人”和“物”的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风险管控、系统治理原则,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科学的风险管控和完善的系统治理,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努力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协调、分类管理,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坚持生命至上。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着力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水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坚持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本,围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进源头整治、精准整治、长效整治,坚持防治结合,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精准管控、有效应对各类风险隐患。

4.坚持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拓展公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坚持以系统性眼光和思维,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5.坚持改革创新。立足新发展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探索安全发展新思路,把握新发展机遇,将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创新、科技创新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改革发展实践,以改革创新引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征程。

(三)规划目标

1.“十四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显著增强,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安全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隐患排查、风险防控、隐患治理、事故处置、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效改善,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安全生产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双重预防体系更加有效、全民共建共治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到2025年)

2.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

3.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以内;

4.工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

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35以内。

2.分项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加健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安全发展理念更加强化,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压力传导、考核奖惩等机制更加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更加有力。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县、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达80%。

——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升。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化工重点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率达100%,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率达100%。

——安全生产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演练常态化、实战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实现全覆盖。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科技引领作用日益明显,安全生产信息化稳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水平显著改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完善,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

3.远景目标

到2035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依法治安、科技强安、智慧兴安水平达到新高度,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更大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和干部培训内容。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履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扎实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安全生产“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要议题、会商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推进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安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有关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点穴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顺县、镇(街道)层面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配备。加强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防范管理,落实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儿童游乐设施等安全责任。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界定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填补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健全协同机制,纵向上推动安全监管上下有效衔接、解决基层监管难题,横向上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之间的联动合作。(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优化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制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人员及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确保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有部门主管和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镇(街道)、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基层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科学发展、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考核权重,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建立高危行业企业设置专职安全总监制度,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企业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监督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制度、优化双重领导、信息联系、任职谈话、工作报告和考核评价。强化企业全员培训,确保全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一线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落实领导层带班、安全员每日巡查、全员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提醒等“四项制度”。强化企业应急准备,推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与应急预案、应急演练一体衔接,提升预案和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实施增加执法检查频次,暂停直至取消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惠企政策,相关审批标准从严,相关行业禁入等措施。优化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追究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认真落实《商河县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商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确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规范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宽松软”问题。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全县政法系统主动履行执法司法职能,坚决打击处理安全生产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应急局)

3.优化事故处置规范。规范事故报告制度,落实重大隐患和事故省级直报制度,抓好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严厉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强化统一指挥、协同联动、社会配合的制度建设,提升救援有序性、高效性。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开展起底式清查,提高事故调查效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方式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探索实行量化问责,本着精细精准的原则,根据隐患数量、隐患和事故性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情况,制定科学具体、量化可行的问责标准。完善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应急局)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强化风险源头治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格落实功能区、企业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设计安全要求,从源头上确保安全生产。通过工艺严防、设备严控、人员严管、过程严治,推动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推动高危产业和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完善强制性工艺技术装备材料安全标准,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从严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严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条件。坚决整治违规外包、以包代管行为,严格禁止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对外包施工单位资质严格把关,落实业主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职责,明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责任。(牵头单位: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应急局)

2.强化风险系统管控。推进风险防控从被动反应到主动预防的转变。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定期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指导、监督企业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责任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强化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化工、桥梁、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完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和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检查督导工作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及时改销和整改效果评价,推动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综合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四)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各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周边土地安全控制线,严格安全控制线内的土地开发利用。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有毒气体和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加强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环节的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企业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排查管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完成城市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搬迁。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强化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推动全县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严格管理从事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监管,优化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消防安全整治

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城一策、一区一策开展区域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分类分批落实整改。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紧盯老旧小区、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高风险场所,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完善城镇建成区消防站、消防装备、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压实乡村消防工作责任。开展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3.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强化交通事故问责追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严把客货车准入关口,严格重点车辆查验关口,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精准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提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能力,加快临水、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平安路口”和“千灯万带”建设。加强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震慑交通违法,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深化治理货车非法超限超载,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深化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聚焦长期制约阻碍交通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实施精准治理,推进道路交通隐患防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4.文化和旅游安全整治

督促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标准配备并定期检验审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及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保持完好运行。加强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落实,督促抓实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完成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组织实施,提高安全防控能力。健全完善重大活动安保方案,组织安全设施设备检测评估,保证重大活动安全。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文博、文保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抓好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提升文博、文保单位抗风险水平。(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5.农业机械安全整治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抓好农机作业中的应急管理和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科学组织农机事故处理工作。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农机监管队伍建设,按计划扎实开展农机监管人员业务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业务技能实际操作培训。(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6.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与城市道路桥梁、照明、供水、热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安全和应急管理。积极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危房、自建房等安全改造。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快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推进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推进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深化施工安全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赁资质、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控量测、安全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审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加强管理建筑用材质量,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加强将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出台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7.工业园区安全整治

完善工业园区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

8.电力安全整治

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清理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发电安全整治,保障机组稳定、可靠运行。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逐步实现对重点工程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全覆盖。开展三防体系建设,提高输变电设施安全防范保护能力。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做到安全标志设置到位,巡视维护制度制定到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9.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打造全县统一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以危化品压力容器、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为重点,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效率,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多元共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0.涉爆粉尘等工贸行业安全治理

开展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一体化建设。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在工贸企业推行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增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11.油气管道安全整治

健全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加强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推动解决油气管道保护重大问题,严格排查油气管道重大外部安全隐患。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对油气管道安装、使用过程中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12.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动态管理。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优化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督促企业对相关重点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废、渣土、生活垃圾、污水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商河分局)

13.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整治

稳妥推进我县农村“煤改气”工作,统筹城乡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指导农村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履行项目建设手续。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实施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各级隐患管控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农村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深入街道、农村、社区、气代煤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燃气安全使用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1.加强社区安全建设

整合行政村(社区)相关力量,培养发展基层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建立行政村(社区)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增强行政村(社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推动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组织开展以安全科普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应急能力。推动社区安全体验场所建设,提升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功能。(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标准,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职能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应急局)

3.增强基层监管能力

突出安全生产末梢治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筑牢安全监管根基。落实镇(街道)等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管责任。推进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执法权责清单,规范基层执法程序,加强社会监督和效果评估,加强对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指导、督导和监管。提升基层执法装备水平,改善基层执法工作条件。加强基层监管队伍的学习培训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六)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1.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积极推进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整合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等应急信息资源,建设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应急管理数据支撑体系,建设安全可靠的运行保障体系,全面构建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关键安全监测数据汇聚至安全风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将监管监察业务数据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实时监测数据、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状态数据、日常安全监理数据、视频智能分析数据相结合,建立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模型,动态评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对高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警。(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转化

支持、鼓励企业将安全生产先进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体系建设,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不断提升科技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科学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高校、中职学校和企业建设一批安全生产产学研基地。(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应急局)

3.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装备,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工贸和涉爆粉尘、涉氨、有毒有害等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加快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应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水平。(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应急局)

4.加强安全科技人才培养

严格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与安全培训工作新机制。注重培养选拔安全生产拔尖人才、中青年专家,进一步完善充实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和专家库。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原则,整合安全科技资源,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培养造就一支职业素质优良、专业技术精湛的职业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应急局)

(七)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效能

抓好队伍建设、能力建设、预案演练及信息化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上下贯通、纵横衔接、互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逐步提高应急救援快速反应、科学决策能力。

1.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依托市、区县(功能区)、镇(街道)互联互通的应急管理平台,提升应急救援指挥决策水平,逐步完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部门联动、应急保障、模拟演练、专家咨询等功能,实现监测、预警、决策、指挥、调度一体化。加强现场指挥信息化建设,实现视频连线、专家会商、远程指挥等功能。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城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优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完善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加强应急资源动态评估与管理。密切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系,密切与多元媒体合作,建立健全重大事故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舆情收集、分析和应对制度,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疏导。(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优化应急预案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梳理评估现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优化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编修,吸收风险普查、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演练评估结果,提高预案针对性。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审核机制,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协调衔接。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性,开展情景模拟性预案培训,结合本地区、本系统风险情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评估办法。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建立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明确县、镇(街道)、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基本标准,加强抢险装备、人员素质、运行保障等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油气管道、轨道交通、消防、燃气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资源下沉,扩充强化基层救援队伍,提升一线专业队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补偿与激励机制,加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

依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中心、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站,加快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企业组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提升在线监测预警能力,设立一专多能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强化实时快报能力。推动移动医院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应对大型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创新应急志愿服务机制,组织志愿者参与防灾避险、消防安全、疏散安置、急救技能培训。建立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完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5.夯实企业应急基础

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推动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与邻近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建立企业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八)提升安全文化建设质量

1.健全宣传教育方式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管理,建设县、镇(街道)宣教体系,开展组织巡回宣讲、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等宣讲活动。打造宣教平台,借鉴县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管理科普基地,推动行业部门、县、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教育场所及设施的建设,在全县范围内规划建设“1+N”综合性、区域性、专业性安全教育基地群。拓宽宣教渠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优化“互联网+安全”“文旅+安全”等宣教工作模式,建立覆盖义务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体系.针对不同人群策划特色活动,提供特色化安全宣教产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进安全宣教“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2.加强培训考核力度

强化政府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实施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确保县、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100%。制定并严格落实全县安全监管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全县安全监管系统人员的业务轮训,建立健全定期全员考核和不定期随机抽查考核机制,提高履职能力。广泛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各类专项培训,加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探索互联网培训模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探索开发安全生产网上培训考核平台,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经济和丰富的培训资源。(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塑造安全发展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生命至上”为核心的安全发展价值体系。打造本土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库,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展播活动和群众性安全生产文艺活动,提高安全生产现代化传播影响力,加强正向引导。强化安全文化载体建设,构建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和考核机制,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软实力和安全文化品牌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创建内容,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场所。(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九)落实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1.健全专业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予以扶持,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服务品牌机构,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支持相关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咨询、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研发等技术服务,形成全链条服务能力。鼓励企业购买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服务需求和供给资源共享对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化服务机构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专业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结果应用,通过社会公开、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退出机制。(牵头单位: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2.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安全标准化等信用信息上传到信用平台,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向社会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3.发展社会应急力量

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纳入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范围,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和标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出台支持引导大型企业、工业园区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政策,明确基本原则、重点范围、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完善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制度,引导其健康发展和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4.加强社会监督共治

发挥人大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政协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作用,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和安全竞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安全治理体系。建立安全隐患有奖举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兑现奖励,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发挥社会公众人多面广、关系切身利益的优势,密切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合作,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结率达100%。密切与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合作,注重舆情分析,发挥媒体提前预警的优势。健全企业内部人员匿名有奖举报制度,完善“吹哨人”保护制度,发挥其了解内情优势。建立不同类型风险识别和危机应对的专家库,发挥其专业技术优势。(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展城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一体化排查。推进城市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网和桥梁等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建设,采取针对性强的防控措施,防止产生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打造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价的标准体系,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社会监督提供基准依据。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在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进强制标准落实、安全技术标准改造升级。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紧密结合,在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创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标准化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三)智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该工程包含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中心、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办案中心、综合应急物资装备仓库、应急管理科普基地、体能训练中心等内容,建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重点行业企业一体化信息化体系,具备安全风险快速识别、信息沟通与实时共享、综合风险评估、风险防控、预警信息发布、物资配置与调度等功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决策支持。(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配足配强执法队伍,补充配备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以及制式服装,完善基础工作条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对全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开展轮训。加强安全生产审批服务,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基层微型应急救援站点建设,解决基层消防站点少、覆盖不到位、偏远村庄路途远、老旧小区进不去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推进高危行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危化品事故和地质灾害等重要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储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保障各类事故险情应急需求。(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六)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工程

将办案中心建设纳入全县改革事项重点工作,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从场所、资金、编制、人员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创新增设案件线索受理环节,受理镇街移交应急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实现对镇街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远程指导,充分调动镇街检查人员的工作潜能,扩大执法检查的覆盖面,解决执法监管疲软难题。(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七)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建设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工程,开发安全宣传教材、读物、动漫、视频等文化产品,发展壮大安全文化产业。积极推动和引导安全文化体验场馆、基地建设。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知识宣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要素保障,科学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时序,明确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有效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二)资金投入

针对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安全投入环境,促进安全生产优势要素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安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重大安全科技攻关。鼓励金融机构对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信贷支持。

(三)政策支持

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规范、激励、约束作用,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规划有效落地。制定出台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导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制定完善安全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引导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重点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以及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四)考核评估

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考核评估机制,强化规划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对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将规划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年度考核,确保规划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