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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发布单位:商河县卫生健康局

内设机构

科室名称:办公室(财务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信息资料、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专业经费的管理使用。

科室电话:0531-84880348

科室名称: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室电话:0531-84877937

科室名称:医政医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拟订医疗服务监管办法、方案,建立全县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管体系;承担实施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组织、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资金规划、筹措和投入安排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科室电话:0531-84882119

科室名称:中医药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中医机构建设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教育、科研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中医信息统计工作;管理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考试和资格认定工作。

科室电话:0531-84889133

科室名称: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区卫生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对妇幼健康工作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和指导;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办理一孩生育登记、二孩生育证审批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龄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科室电话:0531-84880342

科室名称: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相关工作;参与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治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报告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病防治等有关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承担医疗市场监督及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承担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科室电话:0531-84877930

科室名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全县爱国卫生有关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城市卫生经常性和常规性检查;制定全县“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科室电话:0531-68787962

直属单位

商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和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县属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指导县级医疗机构和镇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六)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九)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68786001

商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承担妇女儿童的保健和生殖健康工作。

(二)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三)开展助产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县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咨询、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和宣传品发放工作。

(六)筛查高危孕妇、高危新生儿。

(七)承担有关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八)为镇街妇幼保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九)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80172

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01176

商河县玉皇庙镇中心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756321

商河县龙桑寺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640017

商河县殷巷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932968

商河县怀仁镇中心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910019

商河县贾庄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17069

商河县郑路镇中心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680019

商河县白桥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68782103

商河县孙集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59880882

商河县韩庙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68120

商河县沙河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978120

商河县张坊镇卫生院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

(三)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五)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内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七)承担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新生儿及儿童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工作。

(八)承担孕产妇保健系统的维护工作,承担孕产妇体格检查、孕期营养、心理辅导及产后访视等工作。

(九)承担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登记工作,并对其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

(十)承担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登记、定期随访和健康服务工作。

(十一)承担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登记、治疗随访和康复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

(十三)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为村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和乡村医生培训等。

(十四)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31998

商河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设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