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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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商河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主要依据 | 决策程序 | 决策主要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
1 | 《商河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 | 商河县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等 | 1.2023年8月10日-9月9日履行公众参与。2.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家论证报告。3.履行承办机构合法性初审和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程序。4.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 | 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定入市范围、入市主体、入市程序。明确使用权权能,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入市后监管职责,以及期限届满与土地使用权终止、收益管理等事项。 拟解决的问题: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范围、实施主体、法律责任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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