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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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商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主要依据 | 决策内容和拟解决的问题 | 决策程序 |
1 | 商河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县应急局 | 2023年2月 |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济南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2 | 商河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 县应急局 | 2023年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济南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 在新时代新体制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全社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不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不够及时、不够深入等问题,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建成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3 | 商河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 | 县妇联 | 2023年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济南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充分发挥妇女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县妇女事业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中走在前列。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4 | 商河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 县妇联 | 2023年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济南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和完善有利于儿童优先发展、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保障儿童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整体素质,引领全县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5 | 商河县甘薯产业发展规划(2022年-2026年)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3月 | 《商河县现代高效农业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 |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加快我县甘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甘薯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6 | 《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编制覆盖全域全要素、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解决原来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之间不一致的问题,为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提供依据。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7 | 商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 | 县住建局 | 2023年8月 | 《济南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为我县城市更新工作划定城市更新单位,确定发展方向,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迅速展开。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8 | 济南市商河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县住建局 | 202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城市停车规划规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配建停车设施指标与准则(试行)〉的通知》 | 制定中心城区停车发展战略、合理确定停车供给结构及资源分配利用策略;划定停车分区,合理预测停车需求,差异化停车供给;合理布局路外路内停车场,指引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布局,制定停车管理政策。适应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需要,满足中心城区停车需求,确保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推进。通过本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落实路外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促进城区动静交通相互协调。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9 | 商河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2-2035年) | 县住建局 | 202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 | 主要内容是商河县城市绿地系统的规划结构、城市绿地主要布局规划指标、与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的衔接、公园体系的建设、绿线的划定等。对照商河县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完善全县城市绿地系统布局,指导下步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与管理。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0 | 商河县燃气专项规划(2021-2023年) | 县住建局 | 202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 |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接气、统一调配”的方式,优化城镇能源消费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以改善大气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确保供气安全和安全供气为目的实现燃气供应、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统筹,保障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1 | 商河县供热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县住建局 | 2023年8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9月1日)。 | 将地热能、电厂余热、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供热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集中规划,统一开发。坚持区域性乡镇驻地协调发展,遵循近远期相结合、大中小相结合、布局合理、全面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分利用现有热源,积极推广热电联产,提高热源的综合效率,充分考虑现有供热系统(包括热源和热力管网)改造、调整的过渡性和可行性规划,确保管网布置经济合理,节省建设投资及运行费用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2 | 商河县综合交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0月 | 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提交纳入商河县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不包括国省道)用地范围矢量数据文件至国土部门,为“十四五”项目实施预留用地空间。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3 | 商河县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212035)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0月 | 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根据各专业管线规划及城区地块用地性质,在城市道路下建造市政共用隧道,将电力、热力、通信、给排水等多种市政管线集中在一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以做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避免马路重复开挖,美化城市环境,节约道路下部空间,为相关工程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4 | 商河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21-2035)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0月 | 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在城市总体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和路网规划进行设计研究,确定规模和等级。在充分进行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开展通行能力分析和必要的交通发展预测,评价选择最佳设计方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5 | 商河县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2021-2025)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0月 | 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 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整合客运市场,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6 | 商河县城乡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年) | 县民政局 | 2023年10月 | 《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3号)《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18]5号)《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济民发[2018]2号) |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商河县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殡葬改革,逐步实现公益性墓地生态化、“三沿五区”无坟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丧葬方式,确保全县公益性公墓生态、节地葬比例不低于70%。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7 | 商河县给水专项规划(2018-2035年) | 县水务局 | 2023年12月 | 《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实现城乡统筹供水,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18 | 商河县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县水务局 | 2023年12月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商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对建成居民小区和老城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结合环城沟整治工程,对沿河排污口截污纳管,改善城区水体环境。新建明辉路污水提升提泵站1.5万m3/d,接入滨河路污水管中,解决近期西城区污水排放问题。实施西城区部分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和西环路等道路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对长青河进行清淤,对城区河段环城沟闸、丰收闸、长青闸进行提升改造。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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