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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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2022年7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决定对7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受疫情影响编制进度、上级计划规划未出台等因素影响,县水务局提报的《商河县排水规划(2021-2035)》《商河县给水专项规划(2018-2035)》和县住建局提报的《商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2022年内不能按时制定发布,需从目录中移除。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商河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范围,应纳入目录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将动态调整后的《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商河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程序 |
1 | 商河县党建引领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3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2 | 商河县花卉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6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3 | 商河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 县残联 | 2022年8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4 | 商河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年11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5 | 商河县“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 | 县科技局 | 2022年12月 |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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