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
因本部门“三定”方案为涉密信息,机构信息不予公开。 联系电话:0531-84880163 | |
直属单位 | |
商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 (一)按照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相关工作。 (二)承担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工作,安排、指派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三)接收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指定辩护通知,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或法律援助人员办理。 (四)承担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五)承担“148”建设总体规划制定、部署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工作。 (六)承担“148”热线值班服务,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七)协调县域内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 (八)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4882148 |
商河县公证处 | (一)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三)承担对社会性活动实施公证法律监督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工作。 (五)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4880377 |
派出机构 | |
因本部门“三定”方案为涉密信息,机构信息不予公开。 联系电话:0531-84880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