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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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我局选取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品种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次抽检情况依法予以公示并负责解读,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安全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2025年第02期)
商河县市场监管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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