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 |
办公室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保密、应急管理、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89087 |
组织人事科 |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电话:0531-84887626 |
政策法规科 | 组织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单位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工作,履行执法案件审核职责,以局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监督实施。 电话:0531-84873808 |
市场规范管理科 | 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督查落实全县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反不正当竞争、直销企业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电话:0531-84889081 |
广告监督管理科 |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广告业发展;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做好广告审查,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电话:0531-84889092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调解消费者纠纷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集中受理消费者投诉。负责信访工作。 电话:0531-84860576 |
质量监督科 | 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落实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较大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评估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做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73800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电话:0531-84873802 |
食品安全监管科 |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 电话:0531-84880165、0531-84871608 |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科 | 负责按权限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检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检检验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电话:0531-84873809 |
知识产权科 | 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电话:0531-84889092 |
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 | 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县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风险分类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大数据发展应用;负责制定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登记管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核发及档案查询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70365 |
直属单位 | |
商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盐业、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并行使商务管理(含成品油流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电话:0531-84872365 |
商河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 (一)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支持保障。(二)承担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及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全县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交流、人才培养的具体工作。(三)承担促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与运营工作。为企业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提供服务。(四)指导学校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五)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六)对企事业单位专利快速审核备案工作提供服务。(七)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89092 |
商河县消费者投诉中心 | (一)向消费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二)承担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处置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消费纠纷调查、调解的辅助工作。(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协助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四)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活动,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查询,提出建议,发布消费提示、警示。(五)承担开展消费维权方面的宣传工作,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六)负责信访工作。(七)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60576 |
商河县计量检定所 | (一)承担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的技术支撑工作。(二)研究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三)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四)承担规范商品计量行为的辅助工作。(五)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电话:0531-84873801 |
派出机构 | |
许商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60331 |
玉皇庙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751331 |
贾庄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16315 |
龙桑寺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645331 |
怀仁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917315 |
殷巷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941899 |
郑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680331 |
白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721955 |
孙集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781331 |
沙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978331 |
韩庙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986331 |
张坊市场监督管理所 | 承担本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531-84836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