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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商河县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 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2600421126X0/2023-6495958
民政、扶贫、救灾
商民发〔2023〕6 号
县民政局
2023-08-15
2023-08-15
有效

关于印发《商河县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 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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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1346”发展思路和“改革创新年” 工作方案,探索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制度,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规范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 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 48 号)、《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民政厅等 19 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21〕52 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 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工作的通知》 (鲁民函〔2022)25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监管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场景应用,探索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的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体系,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 年 12月底前,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实现监管信息全归集。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备案承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关停退出等覆盖养老服务机构全生命周期的基本数据归集,以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信息的关联整合,形成多维度全要素的监管信息,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运用大数据应用分析,强化风险跟踪和预警。 

(二)实现监管事项标准化集成。以养老服务机构许可备案监管、服务内容监管、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监管、场所使用 监管、医疗活动监管、服务收费监管等为重点监管内容,通过梳理整合,实施集成化、标准化监管事项管理。 

(三)实现监管检查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协同 监管机制,依托省、市相关系统,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 开联合检查: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和质量实行联合重点监管:对养老服务机构重点违法线索进行互联。

(四)实现监管结果全公开。通过国家、省、市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山东数字民政养老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公开监管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对养老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监管处理结果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发挥社会公众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二、监管对象 

我县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居家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擅自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监管信息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 监管”原则,建立不同法人主体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录,归集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息,整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监管信息库。 

(二)确定监管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部门“三定” 规定和权责清单,及国务院、省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 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规定,全面梳理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逐一明确监管主体,监管措施等内容,梳理形成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一件事”监管事项清单。 

(三)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将各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行政检查情况依托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在政务网站对外公开;依托山东数字民政养老服务平台,将信用信息归集后向社会公开,对养老服务机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 

四、试点安排

(一)部署养老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8月底前)。成立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协调机制,制定养老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县直各部门、单位依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事项,梳理行政检 查事项及对应的行政处罚事项;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库, 并按市场主体、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分类归集。 

(二)开展综合监管协同工作(10 月底前)。按照养老领 域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各部门对养老领域重点违法线索进行 信息共享,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全面开展联 合执法。对养老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其监管处理结 果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或通报,推进我县养老领域规范化、制 度化运营。      

(三)深化提升试点工作(12 月底前)。建立养老服务领城 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工作动态调整与问题处理机制,优化完善 监管平台,应用场景、工作流程,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对制 度设计,运行机制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总体牵头协调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各镇(街道)要将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 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目程。县养老服务领城“综合监管一件 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研究,统筹推进改革试 点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工作联动。遵循“属地负责,行为监管,分级分类,分工配合”原则,各单位、镇(街道)按照监管事项, 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幕实到人,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 极性,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加快推进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镇(街道)要把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踪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与提升服务质量、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 式,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总结改革试点工作中的改革成效和亮点做法,积极做好向上推介工作,充分展示我县工作特色和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制度改革的工作成效。各单位、镇(街道)在试点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送县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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