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新航实验学校2023年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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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工作要求以及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就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小学新生招生范围:北纬37°小区、商南社区、颐和家园小区。
初中新生招生范围:
区域1:原银河路(到明辉路往东至国道340线)以南、育オ路以东、彩虹路以北城区;
区域2:彩虹路以南、商中路以东城区;
区域3:许商街道孙家湾村、信家村、卢坊村、大郭家村、曹家村;
区域4:白桥镇、孙集镇所辖各村。
二、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内所有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1.初中:
(1)城区学生:7月8日8:00—7月13日18:00,报名系统开放。
①7月8日8:00—7月11日18:00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其中:7月10日—11日,对不能完成报名的,可到学校咨询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网上报名)。特别提醒:7月11日18:00后,注册功能关闭,将无法注册。
②7月11日8:00—7月13日18: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学校信息反馈及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③7月13日18: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结束。
④7月18日,公示初中新生名单。
(2)现就读于白桥镇中心小学、孙集镇中心小学和牛堡小学的白桥镇、孙集镇户籍学生,无需网上报名。学校将与学生就读小学对接相关信息,审核报名学生入学资格,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将会通过原毕业小学及时通知,请关注就读小学相关信息。
2.小学:7月12日8:00—7月18日18:00,报名系统开放。
(1)7月12日8:00—7月16日18:00前,完成注册和报名(其中:7月15日—16日,对不能完成报名的,可到学校咨询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网上报名)。特别提醒:7月16日18:00后,注册功能关闭,将无法注册。
(2)7月16日8:00—7月18日18:00前,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报名审核情况,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学校信息反馈及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报。
(3)7月18日18: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名结束。
(4)7月23日,公示小学新生名单。
(二)报名方式与报名流程
今年报名,我们继续通过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线上报名:通过扫描中小学报名二维码(建议使用)或“爱山东•泉城办”APP家长利用智能手机就能实现掌上办理。对于一些老年人可能不会网上报名,也不要担心,我们开通线上报名平台的同时,在学校设立了线下报名咨询处。家长可以持相关证件材料,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工作人员会帮助您完成报名手续,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顺利报名入学。(线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2)线下协助报名:对于不能通过报名平台完成报名的,可根据规定时间到学校线下协助报名。
线下协助报名时间:初中7月10日—11日;小学7月15日-16日,对不能完成报名的,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此外就是特殊情况处理和登记。
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材料
今年报名,正常情况下一张身份证就行,家长只需提供孩子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信息。对于有些特殊情况,一张身份证信息不能有效说明情况的,学校会通过报名平台及时向家长进行反馈,家长根据学校反馈意见补充相关材料信息即可。
(1)城区常住居民子女。①具有大产权房产,户籍都在县城区的,报名只提供家长身份证。②具有小产权房产或单位集体房产,户籍都在商河县城区,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2)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户口本。
(3)工商业户子女。①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济南市以内户籍的,报名只提供家长身份证。②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工商业户(营业执照必须与实体店一致),济南市以外户籍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和营业执照。
(4)人才引进人员子女。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相关部门人才引进认定证明材料。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外来务工人员(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租房合同、用工合同、居住证。
(6)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报名须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和租房合同。
温馨提示:为了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请您根据报名所需材料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四)有关说明
1.审核
学校将通过大数据系统向证件主管部门求证报名证件的真实性,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入户家访调查确认。
2.公示
新生报名审核结束后,初中7月18日、小学7月23日公示新生名单。
3.分班
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报名结束后,学校严格按照《商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意见》要求,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编班。
四、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初中新生为接受完6年小学教育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在籍毕业生。
2.招生入学基本原则
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遵循“固定住所、实际入住、监护人陪同、城区户籍”的基本原则。招生对象为以下五种情况:
(一)城区常住居民子女。住房和户籍都在县城区,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二)在城区买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在县城区买房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楼盘住户,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三)工商业户子女。在县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经营满一年,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四)人才引进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标准引进的各类人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没有落户商河意愿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并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新生可在县城区入园入学。
(五)进城落户人员子女。进城落户人员子女在以上四类人员子女入学后,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报名入学。如果学位充足,则安排新生入学;如学位不足则摇号录取;如没有学位,先在原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县城区学校有空余学位后再通过摇号等方式进行安排。进城落户人员是指按《关于推进户籍改革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将家庭户籍由农村迁至县城区长期居住生活的居民,没有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但在县城区有固定租住房屋且监护人陪同孩子实际居住的。
五、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531-84874722、0531-84879252
商河新航实验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8888351617
咨询时间:7月8日-7月18日,每天8:00-12:00,14:00-18:00
六、救济途径
1.残疾学生,能正常入学的,根据情况为学生办理随班就读。
2.对于无法入校的残疾学生,根据学生情况,组织专人进行送教上门。
3.其他残疾学生不具备入学条件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专家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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